金融界:三權分立保障投資者

金融界:三權分立保障投資者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拋出本港沒有「三權分立」論,為行政主導模式「加持」;但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得以鞏固,司法獨立是基石之一。有不願具名的金融及投資界私下回應指出,三權分立是普通法精神支柱,很多離岸債券、上市融資活動及在港註冊或公開發售的基金,選擇香港而非內地城市,正因為普通法框架下才能對投資雙方帶來最佳保障。

企業勢遷往實施普通法區域

一名外資金融業主管表示,何以超過九成九的發債體發行離岸債時,選擇本港而非上海,大量中外資企業回流上市亦首選香港招股集資,正因為普通法框架是對投資者公平公正透明的最佳保障,三權分立則是體現普通法的精神支柱,「如果變咗球證、球員係同一方」,本港將無異於內地城市。當投資者利益不能獲清晰保障,企業自然懂得「脫鈎避險」,將地區總部遷往明確實施普通法區域,或一心要拓展中國市場的外商,不如直接駐紮內地。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撇開字義爭論,關鍵在於大家是否仍相信香港實質上享有司法獨立。他指一般金融產品及投資條文會列明,倘締約雙方出現紛爭訴訟,會以那個國家或地方的法律及法庭處理為依歸;若投資產品在港發行銷售,投資者信納本港司法獨立便同意以香港為仲裁地。陸偉雄強調作為法律工作者,「仍然覺得香港係司法獨立,對司法很有信心」。

另一財資界主管亦表示,暫難單憑特首演繹就結論本港失去司法獨立;主要還看以後法院判案,是否仍沿用普通法制度下,參照以往案例作依據。

就特首言論會否影響本港司法獨立及信貸評級,國際評級機構惠譽回應查詢時表示不作評論,但重申可參照4月底,惠譽調低本港評級時所發表的行動看法。

惠譽當時將香港長期外幣債務評級由「AA」降至「AA-」級,展望由負面轉穩定;報告謂,行動反映本港經歷社運及疫情對經濟影響。惠譽降級同時顯示,香港逐漸融入中國國家體系,及中央對港事務高調介入,是自1997年回歸以來最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