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滿證明書」加入中共變人大代表 內蒙殺人犯避15年牢獄

獲「刑滿證明書」加入中共變人大代表 
內蒙殺人犯避15年牢獄

「紙面服刑」是內地近日的熱門詞,指的是內蒙古一宗奇案。殺人犯巴圖孟和於1993年獲刑15年,卻從未入獄,2007年更順利從獄方手上取得刑滿釋放證明書。巴圖孟和此後平步青雲,成為當地會計、當選村主任、加入中共,甚至還當選旗人大代表。在受害人家屬多年堅持下,公檢機關2017年才將他重新收監。事件近日被曝光,引起哄動。內蒙古政法委昨日對案件展開調查。

1993年,剛成年的巴圖孟和涉故意殺人罪罪成,在呼倫貝爾被判囚15年,判罰20萬元人民幣(約22.6萬港元)。判決生效後,巴圖孟和申請保外就醫,成功從看守所回到村莊,從沒在監獄待過,僅在看守所被羈押了500多日。更離譜的是,2007年5月,巴圖孟和在獄方手上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完成了「紙面服刑」。接下來,巴圖孟和更搖身一變,成為當地的會計、當選村主任、蒙混加入中共,甚至還當選旗人大代表。

死者母親反映未被正視

事件日前曝光,引起網民譁然:「這個社會都好進步啊,都雲服刑了!」「內蒙古自治區啊,原來是真的自治區,國法都管不到。」多年來,死者母親韓杰一直向政府反映問題,始終未被正視。2016年,韓杰向當地公安局提交舉報信。「我們接到舉報信,說實在的話,我們都沒敢相信有這種事情。」收信的警官曾參與當年的調查。公安局至此才開始調查「紙面服刑」。

該警官指出,當時巴圖孟和以腎炎為由申請保外就醫,惟保外就醫最長時間是一年,期滿後他應該主動回來或看守所找他回來,但巴圖孟和與看守所都沒有執行規定。直至2017年4月,呼倫貝爾的陳巴爾虎旗檢察院向公安局下達將巴圖孟和收監的建議書,中級人民法院也重新計算刑期,巴圖孟和才被送進監獄,扣除當年在看守所待過的500多日,他需面對餘下的13年7個月監禁。

「快30年了,我啥都沒幹,就要為小兒子討公道……要把這個放他出去的人從法律程序上揪出來,把巴圖孟和他的保護傘揪出來。」韓杰表示,當年到底是誰把他釋放?到底誰來為此承擔責任?她希望有關部門能查清,這也是她作為一位母親最後的期盼。

保外就醫文件不翼而飛

內蒙古政法委周日表示,已聯同多個部門派出工作組調查,將嚴肅追究責任。然而,當年巴圖孟和的保外就醫手續等關鍵文件不翼而飛,追責工作難以深入進行。新華社

■韓杰誓要找出巴圖孟和的保護傘。

死者白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