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 :摧殘司法無所不用其極(盧峯)

蘋論 :摧殘司法無所不用其極(盧峯)

北京在香港抓全面管治權的動作越來越大也越來越難看。行政機關在林鄭月娥及官員全面配合下已完全是中國地方政府的模樣,她們的嘴臉說話如動輒以陰謀論批評持反對意見人士及專家已是一派京官的氣燄。立法機關在人大常委會及林鄭政府「夾擊」下快將變成「臨時立法會」,公信力大受質疑,勢難發揮監察政府的功能。

收服行政、立法機關後,司法機關頓然成為重點整頓對象。北京、特區政府及建制派對司法機關、法官施加的壓力與日俱增,過去一個星期的猛烈攻擊就充滿山雨欲來的感覺。

緊跟習一人專權體制

其中厲害的一着是從教育、意識形態上打掉司法獨立的根基,包括公開否定「三權分立」這個重要的憲制支柱。那位向來唯唯諾諾的教育局局長楊潤雄這一陣子忽然「勇武」,既大力審查課程材料特別是通識科教科書內有關「三權分立」的敍述,又公開表示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體制,港英時代沒有,回歸後也沒有,所以教科書不能以此描述香港的憲制。

楊局長發炮後,林鄭立時公開力挺,強調不存在「三權分立」,還暗批以往歷任特區政府沒有澄清憲制事實,她必須全力糾正。在林鄭一錘定音後,其他司局長包括律政司司長一一出台護航,說甚麼不需糾纏於這幾個字,總之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就是了。

這個變化令人聯想到兩件事。其一是中國政府實行的是一黨專權甚至一人專權體制,要求全黨全國上下都要跟習近平一個人走,不但絕不承認三權分立的合理性,並視之為西方「毒草」,要在中國全面鏟除。其二,習近平早在成為核心以前就提出香港要實行「三權合作」體制,認為這才符合「一國兩制」需要。在這樣的形勢下,已對北京唯命是從的林鄭及官員要爭相表忠,自然不惜自我否定把多年來行之有效也是香港重要憲制原則的三權分立打個「稀巴爛」。

應該看到,司法獨立、普通法體制包括由法官解釋法律及保障公民基本權利自由正是三權分立原則的精義。北京及特區政府大力否定三權分立,把特首置於體制之上,意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固然打了折扣,司法機構及法官難以再依法律、案例制衡行政、立法機關,反而得考慮是否配合政府,配合政策及政治決定。當法官得左顧右盼second guess特首、政府的意見甚至加以配合時,司法獨立自是無從說起,市民自由、權利的最後屏障也登時失去。可以說,今次否定三權分立論雖從教科書開始,實際劍指的卻是法院及法官,卻是司法獨立。

將引發人才資金外逃

出手的不僅是政府最高層,還有法律界元老、前終審法院法官列顯倫。列顯倫立場向來保守,跟北京關係良好,早在《基本法》起草年代已加入官方諮詢架構。本來,法官或法律界人士有不同政治立場是平常不過的事,外國法官如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就向來有自由派與保守派之分。然而,列顯倫上星期提出的卻不是政見之爭,而是要把「揣摩上意」特別是習近平意旨的文化注入香港的法律體制,要法官們好好「洗腦」,並認為這才是一國兩制下司法機構的出路。列顯倫又批評本地法官太重視個人權利及自由,輕視集體安全與權利。

可是,香港司法獨立體制可貴之處正在於讓法官按法律、證據處理案件,不會迎合政府或權貴,不會為了配合政府政策或需要而放棄法律原則及對個人權益的保護。事實上妥善保護個人的權利與自由才是法治的核心價值,才是最大、最持久的公共利益。若為了一時、短暫的政府政策或領導人意旨而損害個人自由,帶來的將是長遠以至無法彌補的損憲,包括人才、資金的大量外逃。

法律界元老列顯倫居然為了逢迎上意要求法官們學會「識做」,學懂看「政治氣候」;加上林鄭政府全力否定「三權分立」;再加上宵小如周浩鼎、葛珮帆之流一再以「假新聞」攻擊司法機構及法官,香港司法體系所受的政治衝擊實在前所未見,司法獨立、法治能否撐下去已成疑問。只是當香港變成內地般「依法治國」,政府權力不受制衡。這樣的香港還有甚麼價值?還有甚麼吸引力呢?

盧峯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