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特殊學校設年齡上限

住特殊學校設年齡上限

【本報訊】遭勒斃的姓黃智障青年疑因年滿21歲,最近須由特殊學校院舍搬回葵涌邨家中居住,未料卻發生今次慘劇。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直指這類特殊學校設有年齡上限,「21歲已頂晒籠」。他建議照顧及受助者雙方應早作安排,例如申請成人宿位,回家前應逐漸減少留宿時間,以便適應。

涉事青年生前曾入住港島區的東華三院徐展堂學校宿舍,該校設有55個七日宿位和11個五日宿位,亦提供短期暫託服務。該類特殊學校學生一般年齡上限至18歲,18歲後需「畢業」離校,若需要延長,校方可酌情讓宿生延長至19歲始離校,而19歲後校方須每年向當局申請延長該學童的宿位。

「21歲已頂晒籠」

張超雄形容入住這類特殊學校,「21歲已頂晒籠」,相信事主是因夠年齡而須搬返葵涌寓所。他認同由宿舍搬回家生活,對事主與照顧者同樣困擾,「所以轉接要有計劃,要預早申請定成人宿位,但因為排長龍,未必即時駁到腳!咁就要逐步逐步嚟,預早由七日宿減至每周末便返家,又或由五日宿減至三日宿,適應大部份時間在家。」

至於案中除了死者,家中還有一對年僅13歲的龍鳳胎弟妹需母親照顧,張超雄稱不難想像母親一下子「實在搞唔掂」,所受情緒困擾的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