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前議員、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昨在一個有關國安法的論壇上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的「香港沒三權分立論」是重新定義《基本法》,推翻過去港人對香港政制理解。前運房局長張炳良則指,《基本法》寫明特首和立法會的權力制衡,以及司法獨立,可理解為「三權分立」。不過,律政司長鄭若驊則指,不應該只着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應從實質上去了解,便可避免不必要爭拗。
田北俊在論壇上稱,林鄭聲稱香港沒三權分立,是推翻過去港人對香港政制理解,將特首視為掌管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田批評其做法是重新定義《基本法》。他又指,商界會擔心林鄭說法會否影響司法獨立。
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則在論壇上說,草擬《基本法》時雖沒提出「三權分立」一詞,但《基本法》寫明特首和立法會權力制衡,以及司法獨立,可理解為三權分立。
鄭若驊昨在網誌沒談到香港是否有三權分立,她只是說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區首長,亦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首長,作為雙首長,職權是領導特區政府、決定政府政策等,正正展現特區架構是行政主導。他又指,港府負責制訂政策、提出法案、編制預算案,至於立法會議員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須得特首書面同意,可見提出法案主導權在於行政機關。她指行政機關雖享有較大決策制定權,但決定亦可以受司法挑戰,不會影響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