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人員針對網媒和學生記者已像武漢肺炎病毒纏擾港人一樣,成為香港新常態。警方一直否認打壓新聞自由,日前更向四個傳媒協會主席發信,聲稱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士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矛頭直指地區傳媒《馬聞》的一名記者,涉嫌於8.31一周年當晚「堵路」;《馬聞》則反駁,該名記者事發時未有自稱記者,情況與被捕的休班警員一樣。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向記協、攝記協、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等四個傳媒協會主席發信,聲稱警方近日在現場執法期間,發現涉及傳媒及「值得關注」的事件。信件指,警方上月30日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內截查集結人士時,其中有人自稱記者,卻未能交代受僱的傳媒機構或未能出示記者證明身份的文件,警方遂向他們發出告票,當中包括一名自稱「馬聞」記者的17歲男子。
至上月31日晚,一名男子在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的馬路中央阻礙一輛貨車經過,又與另外二人將雪糕筒踢出馬路進行堵路,隨後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將他拘捕。警方在其背囊內搜獲一張屬於他本人的記者證,而該被捕男子與前一日被票控「馬聞」記者屬同一人。
郭嘉銓指稱,自稱「記者」參與破壞公眾秩序的違法活動,反問相關人士如何能夠客觀專業地報道新聞,相關人士隨時可以用所謂的「記者證」掩飾身份,混在記者群中,令警務人員難以識別破壞社會安寧的人,增加警方執法的困難,更妨礙專業記者的採訪工作。
《馬聞》為馬鞍山社區報,每兩個月出版一次。《馬聞》就事件在其facebook專頁回應,確認今年6月曾向被捕人士發出一張臨時記者證,雙方協議有關證件只屬一次性,及只可用於採訪馬鞍山區內事務,故有關人士8月30及31日在馬鞍山區外所進行的活動,並不屬於《馬聞》授權的採訪職務。
《馬聞》指8月30日未接獲警方任何查詢以核實任何人士的記者身份,而據警方描述,被捕人士8月31日未有自稱是《馬聞》記者及進行採訪工作,《馬聞》未能理解警方何以聲稱有自稱記者人士作出被指稱的違法行為。
《馬聞》比喻說,2016至2018年間共117名正規警員被捕,當中包括最少87人為休班警,但未見傳媒報道時使用「自稱警員」或質疑警員「如何客觀、專業地執行職務」,以至指控有人以「委任證」掩飾身份。《馬聞》建議警方從中借鏡及參考。
記協副主席陳朗昇指出,若有人濫用傳媒機構給予的權限,的確不理想。但若涉案人並非以記者身份行事,就不存在警方信中指稱的利用記者證掩飾身份。他續指涉案人僅因身上找到記者證,警方便強調有記者涉案,再無限引伸有人不中立,不公正,做法明顯是「雙重標準」。他反問:「係咪休班警員犯事,其餘三萬名警員也不能執法?」
他批評警方過去一年來對合其意思則稱「記者」,不合意則僅說是「身穿黃色背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