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4歲酒店男侍應今年元旦遊行當晚被截查,搜出四把摺刀和萬用刀、工具頭、銀針、索帶等物,早前受審,昨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裁判官直指被告謊話連篇,不信他每日帶刀用於工作,也不信他身藏面巾、手套等物是滾軸溜冰用品;其中一把刀明顯尖銳,在鬧市攜帶多把刀有危險,也會令意欲和平示威的市民卻步,不容忽視,決定判監9個月。
被告劉傑寧沒有案底,今年2月還柙至今,辯方求情指他已受教訓。控罪指被告在銅鑼灣波斯富街犯案,褲袋藏有打開後長20厘米的摺刀,背包另藏有三把萬用刀,打開後長20或10厘米。
裁判官林希維認為,涉案刀具並非為傷人用途而製造,不同意控方指本質屬攻擊性武器,但綜觀證據的唯一推論,是被告意圖傷人。裁判官指雖然涉案刀具收起刀鋒並藏在身上,但容易取用,案發現場有警民對峙,示威者包圍警方叫囂,被告身藏面巾、手套等示威常用裝備,不是和平遊行人士。
林官指被告帶着四把刀,很難想像有何正當目的。被告自稱每日都會帶刀,工作時開箱、開咖啡袋等等,林官反駁,侍應工作毋須使用多把有特定用途的刀。林官又質疑被告自稱在場觀察示威,隨時拍攝,身上卻只有一部電話,沒其他攝影器材。此外,被告未有解釋為何拿索帶出街。
被告辯稱面巾、手套、維修工具等是滾軸溜冰用具,外出前忘了從背包取出,他當晚準備去咖啡店練習沖咖啡,背包帶着榛子粒和醬。惟林官認為擺放食品時應會察覺背包有多件用具,被告身為酒店侍應應知食品要妥善處理,難以置信會與工具放在一起。官終判監9個月。
案件編號:ESCC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