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庭昨日處理三宗年輕人干犯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的案件,其中一名19歲裝修⼯⼈承認去年10月管有鎚仔、噴漆和兩把鉗等物品。他原定早前判刑,惟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圖)質疑被告是否真誠反省,下令將他還柙索取報告。至昨午嚴官堅持應判院舍式訓練,認為過去短短三周的院舍還柙就令被告知道事件的嚴重性,欲判他入更生中心;辯方指會令被告失去珍貴的入學機會,並稱坊間有院舍願接收被告。嚴官最後將案押後一周讓被告保釋辦手續,提醒被告「唔好令我失望。」
被告鄭俊禧(19歲)的大狀稱,被告還柙候判期間撰寫求情信及多份報告,均顯示他已反省,並已報讀青年學院商科課程,十分珍惜重新學習的機會,望法庭判社會服務令。
嚴官則重提被告在首次索取報告後低估事件嚴重性,短短三周還柙就令被告知道嚴重性,指法庭與青少年委員會評估報告的想法一致,認為被告需接受院舍式訓練,認為判他入更生中心適合,又指如因此而影響被告的課堂安排,應自行向學校交代。
辯方則澄清指被告已向學院交代,惟學院明言如再無法入學則不為他留位,令他失去重要的入學機會。嚴官強調,報告認為他需要院舍式輔導,如被告未能安排則由法庭安排。辯方及後指聯絡到協青社有院舍宿位,日間可讓被告上學,晚上需守宵禁及院舍規矩,表明被告願意接受。
嚴官要求被告今到院舍辦入住手續,下周五向法庭遞交證明文件等,明言「我對你有一定信心,唔係我唔會畀你保釋出去,你唔好令我失望。」
另外,20歲女生麥玉茹去年十月張貼反送中文宣時遭截查,被搜出雷射筆及噴漆等工具,她早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稱她上了寶貴一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21歲知專學生羅卓峰則於去年十一月管有膠索帶及鎚等物,稱打算堵路,主任裁判官錢禮指他認罪承擔責任,且已還柙兩周,判感化18個月。
案件編號:KCCC7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