畀神父搞聽得多,倒轉頭搞神父雖然罕見亦偶有所聞,但搞神父仲要搞錯,就確實百年不遇,所以日前芳鄰馮君那單「指勞為湯」烏龍事件,真係笑到我趴低。唔知頭唔知尾的非教徒,乍聽還以為兩位被混淆的神職人員像鼎鼎大名的利瑪竇一樣是老外,所謂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洋鬼子睇亞洲人向來分不清甲乙丙丁,我們以牙還牙覺得紅鬚碧眼個個似餅印,一點也不值得大驚小怪,面對鬼佬鬼婆,係人都有權馮京馬涼,誤把夏里遜福當威廉達福,我們的馮君還日理萬機,眼大睇過龍好閒啫。後來上網一查,發覺曇花宮花原來都是龍的傳人,只好死死地氣推翻先前假設,改判直男對同性太目不斜視,以致記憶檔案無差別登記眼耳口鼻,鬧出點錯相笑話。
朋友這樣糊塗,本應立即聲明同佢唔係好熟,以免被揭穿蛇鼠一窩,不過念在他第一時間誠心誠意說對不起,倒又樂於攬身攬勢,希望引起物以類聚的誤會。道個歉究竟有幾難,對比明明英文水皮偏偏死雞撐飯蓋的十優前男友,誰的情操較高尚不言而喻。不過話說回頭,我並不贊成事事沙冧,譬如林鄭拒絕為處理疫情不當、累兩對夫婦接踵命喪黃泉而道歉,我就無條件完全支持。連咁嘅「小事」都要講對唔住,她豈不是忙到連屙屎食飯都顛倒秩序?由當年下死力遷移中環天星碼頭計起,她事業上有哪一項決定是不須要向香港人謝罪的,最近十四個月行差踏錯之頻密,更是有目共睹。何況,渣男偷食被踢爆後喊住口承認自己壞咗,都話得啖笑啫,壞到入心入肺的人若然鞠躬道歉,簡直是對「道歉」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