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追殺抗爭案 加監覆核倍增 大狀質疑「交波」上訴庭免孭鑊

鄭若驊追殺抗爭案 加監覆核倍增 
大狀質疑「交波」上訴庭免孭鑊

【本報訊】本港過去一年多,因反送中抗爭被捕起訴人士不計其數,部份已陸續入罪及接受判刑,當中不乏獲法庭寬大處理,判以感化或社會服務令。鄭若驊領導的律政司今年首八個月,因不滿判刑過輕提出刑罰覆核要求加監的申請已多達十宗,相較過去每年平均五宗多出一倍,其中九宗與抗爭運動有關。有大律師指律政司應保持中立角色,不應提倡重判,質疑有心追殺抗爭者,相信旨在希望上訴庭訂下判刑指引。另有大狀認為,律政司因輿論壓力,為免「孭鑊」才「交波」予上訴庭。

根據司法機構統計數字,過去三年上訴庭處理律政司提出的判刑覆核個案,分別有四宗、六宗和五宗。惟今年至上月底,律政司提出的覆核案件便有十宗,當中九宗均與抗爭案有關,牽涉控罪包括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襲警和非法集結,刑罰由感化、社服令至入獄不等。涉及裁判官有水佳麗、梁嘉琪、何俊堯、林子勤、林希維、徐綺薇和葉啓亮。

律政司長鄭若驊

男生踢警感化 律政司促加刑

上訴庭昨日便處理一宗18歲DSE考生踢警長判感化、被律政司申覆核刑期的案件。男生龔逸勤向上訴庭要求押後案件六周,以等候法援署審批資產,惟首席法官潘兆初以案件有逼切性為由,行使酌情權拒絕申請,定下10月23日處理覆核審訊。另上訴庭今天亦要處理一宗15歲被告擲汽油彈被判感化的覆核案。

大律師李煒鍵對律政司「有咁多不滿意判刑嘅案件」感到驚訝,律政司若認為有案件的判刑在法律上明顯不足,或過於偏離,有權提出刑罰覆核。惟他不排除律政司大舉要求加刑,是希望上訴庭就某些控罪作出判刑指引。曾處理不少抗爭案件的李指,很多被告年紀尚幼,個別人士更有特殊背景,除非案例講明針對某類控罪必須判監,否則主審裁判官仍可行使酌情權輕判。他指律政司提出多宗覆核申請,予人提倡重判和追殺抗爭者的感覺。

另一位大律師則直言,「平時呢啲案點會覆核咁多啫,襲警案有判監,亦都有唔使坐,永遠都有得翳」,相信今次是律政司「唔想孭」,但社會上又「太多noise」,索性交予上訴庭處理。他擔心,一旦上訴庭將判刑寫成指引案例,裁判官的判刑空間便有局限。他又替裁判官感到難做,「判得重就畀人appeal(上訴),判得輕又畀人review(覆核)」,還要因判刑而被分成藍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