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控獻花者亂拋垃圾

濫控獻花者亂拋垃圾

【本報訊】有人虛怯得連鮮花也畏懼。警方一連兩日粗暴干預市民悼念活動,票控到太子站外獻花的市民亂拋垃圾。有大律師質疑若有關活動只屬拜祭,就如墳場祭祀儀式一樣,難票控亂拋垃圾。

8.31事件一周年,昨午陸續有市民到太子站外獻花,約中午12時半,一隊穿戰術背心的軍裝警到場清理花束,原獨自在花壇朗讀聖經的社工呂智恆被票控亂拋垃圾。

呂智恆說,警方指他亂拋的垃圾,是他放在站外的12支鮮花,他質問警員如他將背包放地上,是否也被票控亂拋垃圾,警員稱會,「之後我就問佢,如果將本聖經放喺度係唔係亂拋垃圾,佢就冇聲出」。

大律師:從沒相關案例

在周日晚、即8.31前夕,警方同樣票控太子站外獻花人士,甚至搶走鮮花。有網民於社交媒體上載照片,顯示當晚收到三張告票。其中一張控告違反第599G章的限聚令,另兩張則是1,500元定額罰款,分別指她於太子站外貼貼紙及插花。該網民反駁自己未有插花,而且是獨行,質疑如何違限聚令。

大律師黃宇逸認為,獻花目的若是拜祭,警方過去不會干預或票控,「平日路祭灑溪錢,都唔會執法,係祭祀」。即使只是紀念事件,警方過往亦不會當鮮花是垃圾而票控,法庭從沒案例。但他認為,太子站獻花或有爭議,控方可能質疑獻花是否真誠拜祭活動。至於拜祭者被票控時仍身處花束旁,黃認為,技術上控方有責任證明涉事者不會自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