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杰去年8月底在佐敦午膳時被兩名南亞裔刀手持牛肉刀及棒球棍襲擊,幸朋友挺身而出擋架,警方事後拘控曾駕車接載兩名刀手的司機,其中一人年僅15歲。案件昨在區院裁決,法官直言本案經精心策劃安排,策劃者心思細密的程度令人咋舌,認為施襲者對岑並非「小懲大誡」、「點到即止」。少年被告被裁定罪成,與另一被告還柙至下月16日候判。
兩名被告分別是現時16歲的何姓少年及29歲售貨員羅建華。羅早前承認串謀蓄意傷人、未獲授權而取用車輛及沒第三者保險駕駛等三罪。少年承認無牌駕駛及沒第三者保險兩罪,他就串謀蓄意傷人及擅取車輛兩罪受審。
法官陳仲衡不同意辯方指兩名施襲者旨在恫嚇岑子杰,讚賞岑的友人當時挺身而出,被棒球棍打中三下仍絲毫不退縮,否則施襲者若接近岑,岑會受重傷。陳官認為有關襲擊協議並非只對岑「小懲大誡」、「點到即止」。
陳官續指,襲擊岑的計劃是經精心策劃安排,策劃的人心思細密的程度實在令人咋舌,例如跟蹤岑、利用失車接載施襲者到達及逃離現場,均為掩飾犯案者身份,少年擔任司機不會對襲擊一事不知情,裁定他串謀蓄意嚴重傷人等兩罪罪成。
辯方求情時稱,少年因一時貪玩、受金錢誘惑而被成人利用犯案。陳官聞言指少年在警方會面時仍對警說粗口,行為不像普通少年。陳官又指少年雖非始作俑者,但願為金錢犯嚴重案件,且從佐敦無牌駕駛至屯門,路程很長。辯方大狀聞言答「好奇妙無意外發生」。候判期間法庭索取少年的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
岑子杰早前供稱,他與友人事發時在餐廳內,有常參與民陣活動的女子向他們指看見一名口罩男在餐廳外低頭按手機,「好似監視緊我哋」。岑自忖「不如快啲食完快啲走」,惟隨即聽到背後傳來巨響,回頭看見兩名施襲者。岑重看餐廳閉路電視遇襲影片仍感驚慌,作供後在庭外稱「見到恩公咁(指友人受傷一事)」,已不敢找友人陪同上街。
案件編號:DCCC8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