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陳淑莊案 無業漢脫罪

強吻陳淑莊案 無業漢脫罪

【本報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 8 月晚上到筲箕灣視察「香港之路」人鏈活動後,等候過馬路時疑遭無業漢強吻臉部。她指男方一度跪地求饒,隨後逃走。無業漢否認非禮罪早前受審。裁判官崔美霞昨裁決指,被告行為雖可疑,但就被告是否站在陳面前犯案,及事發後到底是說「你原諒我啦」抑或是「唔好意思」等問題,陳淑莊與男助理的口供「存在關鍵性矛盾及內在不可能的分歧」,故裁定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

官指陳與助理口供矛盾

被告樊家豪(40 歲)被控去年8月23日晚,在筲箕灣道逢源大廈地下OK便利店外非禮陳淑莊。

崔官指曾細心考慮陳淑莊與男助理的庭上證供,指男助理口供提到被告突然從陳淑莊右邊冒出,走到陳跟前「趷高腳錫陳小姐嘴角右邊一啖」,若真如此,陳理應看到被告,但陳卻要被撞到後才看到被告,而且陳亦不肯定觸碰她的是甚麼。崔官指,到底是陳抑或助理質問被告「你做乜嘢」,陳和助理的口供均存在矛盾和疑點。

案件編號:ESCC7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