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9月22日警方接報指有市民於魔鬼山對出海面發現彥霖的屍體後,隨即通知救護員到場提供支援。負責檢驗彥霖屍體的救護員供稱,經檢查後斷定彥霖已經死亡,其身上的屍斑已存留逾12小時。救護員直言指赤裸浮屍很罕有,又指是首次看見裸屍。彥霖事後被驗屍,化驗結果顯示她體內沒發現任何毒品。
駐西灣河救護站救護隊目莫橋輝供稱,他於去年9月22日到達魔鬼山提供協助,警方已經將撈起的屍體置於船上。莫檢驗後,發現女子沒呼吸及脈搏,有屍斑及屍僵。莫判斷女子明顯死亡,他指赤裸浮屍很罕有,又指是首次看見裸屍。為安全起見他使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為該女子進行心肺復蘇,最終確認她沒生命表徵。莫指女子手腳多處有輕微的表皮刮損,屍僵已超過12小時。
衞生署法醫科高級法醫藍偉文供稱,他曾被警方要求到場就一宗赤裸浮屍案提供協助。由於當時屍體已移送至水警基地,沒法作現場勘察,加上警方表示屍體已腐壞、無明顯傷痕,法醫到場的作用不高,故他最終沒到場協助。藍指法醫會視乎在現場能否提供更多意見,不會有求必應到達現場。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藍,若他在屍體移送至水警基地前收到通知,會否影響到場決定。藍表示,警方將屍體先移送至陸地是正常程序,而本港每隔一段時間便會發現浮屍,他從未試過在水中心驗屍。他又指,因屍體已發脹及發黑,加上海水溫度與陸地不同,因此即使他當時立即到場,亦只能大概推斷死亡日期。醫管局代表大律師馮國礎問,可否憑死者吸入體內的海藻,判斷其落水地點。藍表示「有可能」,但難以核對海藻屬於本港哪個水域,且檢驗項目由解剖屍體的法醫決定。
彥霖於失蹤前曾被校內閉路電視拍下手持青協戒毒的單張。政府化驗師康祐軒供稱,在彥霖屍體的胸腔液、膀胱沖洗液及肝臟樣本中,並沒發現任何藥物或毒品。他又指,一般而言,化驗涵蓋本港所有常見藥物及毒品,若彥霖於死前5日曾吸食大麻、或死前兩日曾服用精神科藥物,皆可準確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