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撼平治 男子涉五宗罪被捕

電動滑板車撼平治 男子涉五宗罪被捕

【本報訊】電動滑板車近年成為潮物,相關意外亦頻生,但政府遲遲未因應時勢修改法規,在「禁玩不禁賣」下,市民容易誤墮法網。昨日一名男子在停車場出入口的行人路駕駛電動滑板車期間,遭私家車撞倒受傷,最後警方經調查後,以五宗罪將他拘捕。

手部擦傷拒送院

涉事玩電動滑板車的男子姓何(26歲),車禍後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沒戴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五宗罪,被警方拘捕。

事發於昨日早上11時許,一部白色平治私家車由油塘海傲灣屋苑停車場駛出,其間姓何男子在行人路駕駛電動滑板車,平治男司機猝不及防,左車頭輕撞電動滑板車,滑板車上的何當場墮地手部擦傷,事後拒絕送院。

電動滑板車在本港巿面及網上交易平台均有售,價錢由逾千元至8,000多元不等,時速更可高達70公里。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

運輸署建議明年修改法例,容許電動滑板車在單車徑行走,並限制速度、安全裝置、使用者的年齡和技術規格等,同時訂立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