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警方以中共處理六四屠城手法對待7.21元朗恐襲,不僅逃避罪責,竄改歷史,扭曲真相,更反過來打壓受害人。警方日前以暴動罪名拘捕事件中遇襲受傷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他質疑警方處理案件手法矛盾;既然視他為嫌疑犯,當初應直接錄取警誡口供,而非證人口供,促請警方交代他在案件中的角色。
林卓廷憶述去年7.21留醫當天,有警員曾接觸他,但當時情緒及傷勢都未容許他落口供。警方其後於去年7月25日去到立法會向他索取口供,由於不想給警方任何藉口使他們「拉不到人」,遂於8月13日簽署口供。 他去年8月先後兩次到大埔警署認人,其中認出三名施襲者,包括當日於西鐵綫車廂襲擊他的該名白衣人。
林卓廷其後於7.21元朗恐襲事件半周年宣佈,聯同傷者入稟檢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同時播放新收到的白衣人站內襲擊市民的片段。片段清晰顯示林卓廷還未到達元朗站之前,有一位女士已受襲並頭部受傷。
後來警方一直沒有向他索取他於7.21半周年公開的影片,林卓廷遂去信警務處長鄧炳強,要求警方徹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及《經濟日報》前副社長石鏡泉於7.21前所提的「藤條水喉通打仔」言行,警方其後約他錄取口供,惟因日子與民主派初選日子相近,他未有赴約,但就隨即被警方去信譴責。
他們及後改於今年7月29日錄口供,但警方於當天臨時致電取消,並聲稱原因是有同事要去「驗肺炎」。林卓廷估計警方今年7月底前仍視他為案中的證人,但由「臨時取消落口供」該天起,已顯示警方有打算將他由「原告變被告」。
林卓廷批評,若警方視他為案件中的嫌疑人,「第一日就唔應該同我錄證人口供,應該錄警誡口供嘛」。他認為,警方若為嫌疑犯錄取證人口供,角色上會出現矛盾及衝突。
八名白衣人被告的案件將於明年2月正式開審,林卓廷憂慮,如果警方不再將他視為關鍵證人,現正被檢控的八名白衣人將因證據不足而獲釋。他促請警方交代他在案件中的角色,又呼籲任何目擊者或擁有相關證據的人士,聯絡他提供資料。
兩名7.21受害人昨日陪同林卓廷出席記者會,廚師蘇先生7.21當晚途經鳳攸北街時被白衣人圍毆,背部多處受傷。他表示,不明白警方指兩派人「旗鼓相當」的說法,他不可能「一個打幾十個人」。他眼見林卓廷由「原告變被告」後,會思考自己會否將有一日同樣被捕,但他認為自己身為受害者,更應該站出來說出真相,才對得起自己及香港人。
7.21當天於元朗港鐵站受傷的林婆婆亦認為警方的說法無理,「只有佢講佢哋啱」、「錯嘅就係我哋,我哋唔應該住喺呢區!」林婆婆講到一半時不禁氣憤流淚,需要旁人安慰。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回應事件說,警務處處長已經清楚交代事件,任何審訊都一定是基於事實證據,力挺「警隊一定是依法辦事,絕對係依法辦事,如果係無事實根據或者係無證據嘅話,我相信(在)法庭都暫唔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