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了7.21暴動案,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引發林卓廷與許智峯等人被控的案件亦於昨日提堂,四人被指要求一名男子删手機內容,其中控方指控林卓廷曾向事主明言,要求刪相是因不想警方以此對示威者作刑事指控。控方稱案件將轉介區院審理。
被告為林卓廷(43歲)、許智峯(38歲)、廚師曾焌熙(28歲)及沒有報稱職業的鍾凱研(39歲)。首三名被告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即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手機內容,該些內容顯示一些干犯刑事罪行示威者的外貌。許及鍾另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指兩人取用X的紅米手機,兩人同時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即刪走手機去年7月1日拍攝的一段有關立法會外示威片段。曾另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
控方申請押後10周至11月6日,以候轉介文件,並指案情嚴重,反對林卓廷、許智峯及曾焌熙保釋。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批准所有人保釋。林、許及曾各以5,000元現金,5,000元人事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到警署報到等;鍾則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及到警署報到等。據知第四被告鍾凱研兩個月前才剛剖腹產女,仍在坐月,她認為控方對其指控太過片面;曾焌熙是網媒記者,當時正在現場採訪,辯方認為控方只據他說了一句話提控,證據過於薄弱,難理解為何被檢控。
根據控方指控,28歲事主X當日穿黑衣離開調景嶺住所往屯門,加入遊行行列,並在公園目睹「大媽」被示威者包圍,要避走入女廁的事件。X隨後往屯門港鐵站,中途見有人分發口罩,他取來戴上。沿路有白衣人與示威者口角,亦看到有女子遭示威者包圍,X均有停步觀察,更曾勸示威者別向女子施襲,卻激怒一名女示威者,遭對方緊隨拍攝。X晚上9時到達屯門警署被最少50人包圍,遭指罵拍攝示威者,未幾林卓廷和許智峯到達現場。有人指X在警總7.1事件中拍攝過示威者,林、許、曾三人均有要求X刪相,其中曾焌熙叫嚷:「我𠵱家話你聽,啲相你再唔鏟呢,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自稱社工的鍾凱研則有份删除手機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