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指控林卓廷暴動 報警對話反成罪證

律政司指控林卓廷暴動 
報警對話反成罪證

【本報訊】警方前日就7.21元朗事件以暴動罪拘捕13人,昨日旋即起訴其中七人,包括遭白衣人施襲受傷、一直要求徹查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令原告變被告。案件昨午提堂,控方指有最少20人在逃。據知控方指整件暴動事件發生於當晚10時45分至11時02分,犯案過程只有17分鐘,指控七名被告挑釁白衣人,但對白衣人之前在街頭和港鐵站聚集及毆打事件隻字不提,甚至將林報警後,不理警員勸他勿前往元朗,成為指控他的罪證。

七名被告包括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客戶服務員庾家豪(35歲)、銀行副總裁陳永晞(37歲)、社工葉鑫昇(31歲)、廚師鄺浩林(26歲)、電器技工尹仲明(48歲)及無業男子楊朗(26歲),全部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去年7月21日,在新界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林卓廷及許智峯昨獲准保釋,在民主黨黨友鄺俊宇及支持者陪同下離開法院時,高舉拳頭表明無懼無理檢控。 李家皓攝

控方:仍有20人在逃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六周、至10月12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並透露本案仍有起碼廿名在逃人士,又反對所有被告保釋。最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七人以3,000至10,000元保釋,及5,000至10,000元人事擔保外出,其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行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等。

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陳偉彥認為,控方對林的連串指控,與在互聯網可以較易找到的公開片段所呈現的客觀事實不符,認為定罪機會相當低。

市民、議員甚至警方早在去年7月21日已收到風當日有黑社會召集白衣人打黑衣人,亦有片段拍到6時多大批白衣人手持武器在元朗開始聚集和遊街,晚上10時40分警方已接報有人在元朗站被追打。但控方卻指傍晚很多黑衣人已抵達元朗,而白衣人則「開始聚集」。

根據控方指控,林10時22分致電元朗警署公共關係主任警長7520,透露正前往元朗,7520稱警方正處理事件,要求林不要入元朗,因他的出現會進一步製造混亂。控方指根據元朗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一群白衣人「看似」與一群黑衣人打鬥。控方指林不理警方勸籲與助理往元朗,並於10時43分到達,然而打鬥兩分鐘前已停止。

指被告挑釁白衣人

控方稱10時45分有約100名黑衣人在元朗站閘內聚集,部份人手持行山杖和雨傘。同一時間,一群不少於50人的白衣人在閘外聚集,部份人手持木棍及藤條,並舉起「保護元朗,保護家園」的牌。黑衣人和白衣人互相對罵,繼而發生激烈衝突,白衣人威脅使用木棍、藤條等襲擊黑衣人,而包括林在內的七名被告,則挑釁白衣人入閘打鬥。控方形容七人口出狂言,語帶侮辱,部份黑衣人則築起傘陣,向白衣人擲物,更用消防喉射水及噴滅火筒襲擊白衣人。

控方更加指白衣人10時53分撤退並且與黑衣人保持一段距離時,是林卓廷呼籲黑衣人「大家千祈唔好褪,大家千祈唔好褪,一褪就衝入嚟喇」,甚至指示黑衣人站在前方,「企返前面,頂住佢,頂住佢,我哋一齊頂住佢」;並呼籲月台的人到閘口「幫手頂住佢」。林卓廷及後不斷以恐嚇和侮辱性的說話挑釁白衣人,黑衣人築起傘陣對抗期間,林一直在場。

據知,警方於搜屋行動中搜出部份被告當日所穿的衣服、所用的背囊及八達通等物品。

案件編號:WKCC2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