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書 - 李純恩

清 書 - 李純恩

在家裏整理書櫃的時候想起兩個朋友,兩個都是書痴,家藏萬卷,有進無出,泛濫成災,後來都要專門買一個住宅單位安置。那自然是香港樓價相宜的時代,樓還是常人買得起的時候,但買一層樓不為人住,只為藏書,這種事情不是書痴也做不出來。後來香港樓價暴升,這兩位朋友的身家也數以十倍上升,正好應了「書中自有黃金屋」這句話,無心之得,也是給愛書人的獎勵。

但即使有錢財,也不是每個喜歡書的人都肯買一層樓藏書的。所以家裏書多了,放不下了,不扔不扔,還須扔的。在書店買的書,寫書人送的書,隔一段日子就會多起來,許多書,不一定值得留,若是有地方存放倒無所謂,但尺土好多寸金,要是妨礙家居空間,那就必須處理,有人要,可送,沒人要,便扔。扔書沒有負擔,但必須小心。前些日子上海的小朋友在舊書店裏買到我的兩本舊書,打開扉頁,上面竟有我簽名,還落了上款。想必上款題的那兩位仁兄也是在家清理書櫃,把我的書清理了出來,只是沒想到將扉頁撕掉,露了馬腳,又正好「輪迴」到我的手上。我便找到二人,笑問他們是否手頭拮据,要不要幫手,兩人吃驚,都誓神劈願,一個說書是許多年前借給朋友,結果一去不回。另一個已移民外地,說這書一定是移民之前留在舊屋忘記帶走。

今天說這個事,是因為我在家裏清書,一大堆一大堆清出來。想起自己兩本書的下場,便仔細翻開來看,若有簽名者,扔掉之前先把簽名撕掉,以免不慎流落坊間,被人撞見了尷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清出來的書,千萬不要送去舊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