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月初美國宣佈11名中港高官制裁名單並即時生效,有不願具名的金融業人士分析,有關舉措只是因應情勢臨時出台的前奏,真章還未登場,自7月中特朗普簽署《香港自治法案》及總統行政命令後,美國可以啟動的制裁行動有多深多廣及罰則施行程度,外界未能完全掌握,目前所見僅屬冰山一角,依相關程序國務卿需在90日內,向國會提交的詳盡制裁報告,目前仍在撰寫中,屆時可能才見真章。
從法案及行政命令簽署(7月中)起計,最長90日時限推算,即10月中或之前,或是另一洪峯來臨的汛期,時間上亦剛好配合美國11月初總統大選前的最後衝刺。
分析指,11名高官清單提早公佈並即時生效,是美國反擊特區政府DQ部份民主派候選人及立法會押後選舉才先行出台的前菜,其法理依據來自特朗普同時加簽的行政命令。
但按原來程序,《香港自治法案》簽署後經國務卿與財長商議,在90日內向國會及相關委員會提交的詳盡報告,仍然繼續並無終止,目前報告正在撰寫中,估計其內容會更詳盡列出個人及實體(企業或機構)制裁封鎖清單,並闡述行動理據及連鎖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