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其中一段大橋前年興建期間拆毀臨時工作台時,懷疑施工不當倒塌,造成兩死三傷。有份參與工程的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及兩間僱用死傷者的棚架分判商被勞工處票控。案件昨裁決,奧雅納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兩間分判商被裁定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名成立,各被罰款三萬元。
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面對兩張傳票,分別是「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及「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罪。辯方指奧雅納只是顧問角色,為工程提供意見。
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奧雅納符合法律上「東主」的定義,奧雅納曾向承建商投訴,要求提供有關拆卸工作台的施工章程,但得不到回應,反映奧雅納並非經營角色,裁定罪名不成立。奧雅納工程師黃君晧被控一項「故意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受僱人本人或他人的事情」,亦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另外兩間被告公司WSS Engineering Systems Limited與聯合建築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各被控一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裁判官指兩間分判商作為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接受足夠安全訓練,及提供施工章程以確保僱員工作安全,但它們均沒有做到,對員工安全視而不見。
兩公司指意外不可預見,公司沒有責任,但裁判官指這不能作為不安排安全訓練的藉口。
案件編號:WKS14879-82、WKS148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