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試過得罪了人而不自知?有些人很容易得罪,有些人你以為得罪了,他卻不覺得,反而讓事情弄大,有種面子叫格局,雞毛蒜皮小小事。
你大鑼大鼓道歉,顯得格局小,嘴巴大。對方隨拋一個典故:我早放下了,你還在背着?那時,尷尬多過釋懷。
其實,得罪的兩個字很有問題,拆開來就是得到了罪狀,從權力架構看,是由下而向上仰望,死了,小的做錯了,還不知道有什麼罪名。如果是朋友,不如說,讓對方不舒服,或者說,開罪了比較適當。
開罪了,如何獲得原諒?說原諒、寬恕也太沈重,打算原諒別人之前,有沒有想過,誰有資格隨便說原諒別人?所謂寬恕,是對方犯下殺親程度之罪,才好意思說寬恕。如果真是天大事情,那就好辦,受害者才有資格說要不要原諒。
所以說,人際間芝麻綠豆小事最難處理。人生若如戲,劇情推進就是從靠人與人之間、一個誤會醞釀下一個誤會展開。
為了戲劇性所需的矛盾張力,明明有機會自清,平常口條不算太差的主角,在最需要發揮表達能力時,總是變啞巴了。最常見場面,是主角剛剛要開口,表白苦衷,手機一定在這時候響起,又不知何故,一定要接聽,聽完掛線,話到嘴邊不但留半句,還轉移了話題。為此常常看得牙癢癢,你不說,我來說。
現實生活是否也有人活在自製誤會的煩惱之中?算啦。最知你心者,沒那麼容易開罪。我也試過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卻也只能猜測對方會不會為此不高興,內疚怪其實掩飾不住內疚滋長的。既然是知心的,自然不會猜錯,當我是自私,為了減輕壓力,就向對方自首吧。
果然,對方聽了罕有地一陣沈默,為此事確實有點不悅。唉,既然不高興過,為什麼不直接打給我,譴責我呢?我又何必憋在心裏這麼久才自首呢?
事情攤開了說清楚,自然就把彼此之間心裏的污抹乾淨。只是天下知心到心靈相通的沒幾個。珍惜的人未必有緣分就能無所不談,為不小心開罪了人,道歉是一門深奧學問,人心肉造,因此很容易有刺,以為拔掉了,原來還有尾巴碎屑在裏面,刮也刮不掉。芝麻綠豆不吃掉,久了就會變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