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夫洗黑錢4,000萬】
【本報訊】警嫂訛稱炒賣名牌手錶、手袋及iPhone必賺,兩年間誘騙女兒同學家長及丈夫的同袍等逾10人出資,洗黑錢共逾4,000萬元,導致苦主損失逾700多萬元,兩夫婦卻用騙款維持奢華生活。警嫂早前被重判入獄6年3個月、警員丈夫則入獄24個月。二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警嫂另就判刑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詞,法官彭偉昌直斥二人的上訴理由牽強得根本不應提出,毫無說服力,明言若再提出上訴會加監,駁回兩夫婦的上訴申請。
上訴人是朱凱欣(38歲)及其夫歐陽克文(41歲),彭官認為,朱的生意額高達3,000多萬,卻沒留下任何單據等紀錄,並不合理,並指若她存心行騙,可以沒有簽收制度及數目混亂等理由抵賴。
朱曾供稱會與內地人以現金交收名牌手袋,又指不會於現場點數,彭官稱對此說法匪夷所思。另外,朱亦與其女兒的遊戲班教師進行抄賣手袋的交易,稱可半價幫她們購買Chanel產品,惟事後沒交貨或退款,解釋因教師們報警後斷絕與她聯絡。彭官認為受害者不會貨銀兩者皆不要,其證供完全不可信。
資料顯示,兩被告各自有車,警嫂自己擁有20個Chanel手袋及兩個Hermès手袋,三年間一家出遊日本多達14次,但兩人有187萬元貸款未還,銀行紀錄顯示事主的投資用於償還兩人的私人債務及個人使費。
案件編號:CACC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