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9月25日港鐵沙田站發生跳閘事件,設施被損壞,警方截停一名18歲女生,女生被圍時嚇致失禁,遭女警箍頸時咬傷女警手。女生昨認襲警,辯方求情稱女生小時候原是資優兒童,事後飽受壓力,患創傷後遺症,試過跳軌等方式三度自殺,望毋須判監。
案件原定昨在沙田裁判法院預審,姓孫被告突認罪。事發當晚約百名穿黑衣人士在港鐵沙田站,穿制服的女警22838與同袍到場驅散,部份黑衣人向新城市廣場逃去,女警截停穿黑衣被告,被告掙扎,其間咬女警右上臂三秒。
辯方求情指被告中一經測試證實為資優生,惟家人不懂相處,她隨後診斷患抑鬱症,2017年到英國求學,但在校內𠝹手,回港證實患嚴重抑鬱症、自閉症及躁鬱症,在港已完成中五。
辯方續指,被告跟家人關係欠佳。事發當晚被告遭警員包圍後驚慌失措甚至失禁。辯方呈相片,可見警員用力箍被告頸部,被告嘗試求救。被告事後患創傷後遺症,分別在去年10月3日企圖跳樓、今年1月以酒吞食精神科藥物,及今年4月在港鐵大圍站跳軌自殺,幸被救回。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服令報告,准保釋至下月11日判刑。
案件編號:STCC5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