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施襲者三七分界 官指「即興講」

警:施襲者三七分界 官指「即興講」

【圍警總案】

【本報訊】去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當日有便衣警稱欲往警總上班時,遭多名示威者追打,一名男子事後被控襲擊傷人及暴動罪。分析錄像的警員昨稱用50吋電視看過相關新聞片逾百次,施襲者五秒內向警員作「兩拳一腳」襲擊,並指施襲者身高1.9米,「三七分界」、髮線偏高。辯方質疑他庭上證供無寫進書面供詞,法官郭啟安同意辯方說法,指警員口供寫得不詳盡且「即興咁講」。

■警員朱家豪

稱駁50吋電視睇片

商罪科情報組偵緝警員朱家豪稱,他被委派調查這宗襲擊案,以一張報章新聞相及兩段港台新聞片段作分析。他稱,新聞相片中施襲男子右手正在揮拳,事主張金福表情痛苦;港台片段中事主拔足逃命,「好辛苦先擺脫呢啲人」,又稱施襲者五秒內向事主作「兩拳一腳」的襲擊,衣飾與新聞相片吻合,推測他身高至少1.9米。

朱指另一片段亦有施襲者蹤影,但他換上白色衫、脫下圍巾及手套;帽、背包及身高等均與相片一致,並稱看到脫下帽的他頭髮三七分界、髮線偏高。

朱接受盤問時承認沒受過影片分析等正式訓練,但他每日工作正是翻查片段查案,他以電腦接駁50吋大電視長時間慢鏡觀看片段,「睇咗超過100次」。

辯方指法庭電視大過50吋,亦難看到他所指三七分界的細節,朱不同意,但同意男子勾拳時事主正向前移動,並確認有女生被警員推跌。辯方質疑朱並未將調查詳情寫入口供,朱同意有些日子有看片但未有落口供。

去年7月7日,被告在油麻地一帶被朱家豪認出,警員截查期間得悉被告住址。辯方昨一度投訴朱庭上作供完全超出他的口供,法官郭啟安同意,指「連第一證人(張金福)自己都冇講過打多咗一拳」,而朱「即興咁講」令辯方措手不及。

被告岑曉麟否認暴動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早前承認一項未依期歸押罪。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