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恐案開審《東方》記者認部組日日追蹤 黎智英:「搞你」是指申禁令

刑恐案開審《東方》記者認部組日日追蹤 
黎智英:「搞你」是指申禁令

【本報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2017年維園六四祈禱會當日,威脅一名時常跟蹤他的《東方日報》男記者,揚言「我實搵人搞×你」,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黎不認罪,案件昨開審。涉案有逾20年經驗、承認所屬部組日日追蹤黎的男記者出庭講述案發經過,聲言當時「好驚慌,驚佢(黎)搵人搞我」、「驚佢掌摑我,驚佢推我」;又透露事後感焦慮和失眠,患上適應障礙,需服食類似鎮靜劑等藥。黎警誡下指涉案記者跟蹤他多年,藉近距離拍攝挑釁及激怒他;但他所謂「搞你」是指申請禁制令、找律師,或報警。

現年72歲的黎智英被控2017年6月4日晚上,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事主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黎昨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及大律師許卓倫代表;控方則外聘大律師林芷瑩擔任主控官。

法庭早前就事主X及其同事Y頒下匿名令,裁判官鍾明新表示,匿名令只包括二人的姓名及個人資料,不包括任職機構。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昨應訊後離開法院。

事主:保持距離係職業操守

在《東方日報》專案組任職的X出庭作供,透露他自2014年佔中開始專責採訪黎智英,稍後被擢升為主管。他稱當時黎寓所門外有很多示威,「我哋關注示威,因為新聞事件嚟」。控方問工作是否包括跟蹤黎,X遲疑數秒,承認「佢如果有出入,我哋會跟」,但強調跟蹤程度並不頻密,因他本人並非經常在黎寓所外守候。X又強調,跟蹤期間會與黎保持距離,明言「呢個係我哋職業操守,冇必要太近」。

控方問,自2014年至案發採訪期間有否遇上困難,X表示「都係正常咁做」,不過他特別提到三件事。X透露,黎智英於佔中期間經常前往金鐘,他如常影相及拍攝,強調「正常距離,唔會好近」,曾目擊黎兩度與一名叫「刀疤剛」的男子見面和聊天,但他當時未有上前採訪。

及至2016年10月1日,X如常跟蹤黎智英到灣仔用膳,其間曾用長鏡拍攝,發現黎在座駕內反拍攝他。X自言「有啲驚訝,覺得好奇怪」,他指雙方當時距離約8至10米,鍾官根據其比劃庭內物件,判斷約8米。翌月,X再次跟蹤黎到上環用膳,惟黎突然向他大罵「我×你老母×」,X形容當刻「有啲驚」,惟他透露是次拍攝距離較近。

案發2017年6月4日當晚,X稱如常採訪,與黎智英相距7米,「攞相機影佢,影吓大環境同close up(近鏡)」,其間不下一次發現黎「怒睥」他。及後黎凶狠地走近,大罵「我×你老母×」,並向他說:「你唔好咁近影我,我實搵人搞×你,我講畀你知,我影×咗你相。」X自言「呆咗」,惟有向黎表示:「唔會㗎喇,放心,我哋唔會。」

控方問X的心情,他重複謂「好驚慌,驚佢(黎)有後着,搵人搞我、傷害我」;更害怕受到即時襲擊,「驚佢掌摑我,驚佢推我」。控方播放現場片段,庭上可見,X當時「笑笑口」;片段拍下黎說「我實搞你」,而非「我實搵人搞×你」,X澄清黎兩句都有說。

控方稱X患適應障礙需服藥

X透露當晚向公司滙報事件後,即到警署報案。他稱事後「心理問題好大,個人好焦慮,好驚慌」,並有失眠困擾。他於6月至8月期間,共接受六次心理輔導和精神科會診,需服食類似鎮靜劑等藥物。

控方透露,精神科醫生黃以謙診斷X患上抑鬱心境適應障礙,黃稍後將出庭作供。案件今續。

約20名親建制人士在案件開審前一小時到達法院外「踩場」,高叫「打倒黎智英」,他們雖保持1.5米距離,但仍屬聚集性質,現場警員卻未有作出警告。

案件編號:WKCC9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