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熟悉反修例個案的律師透露,近期至少有10宗暴動案被告申請法援時遭拒絕。有大律師指,被拒批法援主要涉及三大原因,第一是大律師經驗不足,即大律師經驗少於五年;第二是大律師過往三年在區域法院沒有做過五宗正審案件,第三是大律師手頭有太多案件或收取法援費用超出限額。他指,暴動案涉及政治敏感內容,理解被告希望找到可信的律師團隊,但打官司始終講經驗和能力,法援署考慮大狀經驗,盤算勝算機會,亦屬合理。
律師林洋鋐估計,暴動案陸續在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踏入答辯、提審階段。他憂慮欠缺足夠經驗的大律師要應付眾多暴動案件,「每一單案件可能要翻睇好多個鐘頭嘅警方提供錄影,甚至可能係坊間搜尋嘅唔同證據或錄影,每單案件工作量非常沉重」。
林洋鋐認為,法援署應彈性審批申請,「所有暴動講緊三、五、七年監禁,佢哋係唔會唔認真去考慮邊個做佢哋法律代表」。他建議,法援署應容許較資深的大律師帶領年資淺的大律師處理暴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