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警總案】
【本報訊】去年 6 月 26 日大批反送中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當日有便衣警員聲稱欲往警總上班時遭多名示威者追打,一度手持水刮與示威者對峙,最終由同袍打開捲閘救走。聲稱當日被打爆痱滋的警員張金福昨繼續作供,辯方指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事後到電台解畫謂「同事有顆心,認為要返嚟幫手」,質疑高層幫手澄清他並非帶頭衝擊警總,但張稱「冇指明係我」,亦否認舉動似衝擊警總,更稱當日正在逃命、走投無路,「我都冇得揀,有得揀我走㖭!」
庭上播放片段,拍攝到警總車閘外的便衣警張金福推跌一名女子,其後一名戴帽男子與張有接觸。張指戴帽男是主動打他,辯方則稱該男子只是想擋住張,令他不能衝入警總,兩人有接觸是因張向前衝,張否認。張及後稱,他轉身後「我個人都未企穩,嗰拳就到啦」,其後四周有人湧來,其間他撥開前面的人,「可能佢(女生)又企唔穩,就咁就跌低咗」。張稱並無做出襲擊的動作或意圖,「我嗰陣係逃命緊,冇主動襲擊人」。
辯方播放當日立場新聞的直播片段,當時身處警總扶手電梯下的記者旁述稱「有人衝上警總」。辯方指當日有人圍警總,問張是否知道亦有人呼籲「唔好衝警總」。張反問:「但係當日都冇人或團體承認自己策劃圍警總,你又承唔承認呢樣嘢?」
大狀續稱,當日張從未表明自己的警員身份,張回應:「都冇人問我。」他圍繞警總一圈後見正門仍被堵,辯方問他是否仍想進入警總,他稱:「我都冇得揀,有得揀我走㖭!當日唯一諗到嘅辦法就係衝上去。」辯方指實情是他在警總車閘前與現場人士有肢體衝突,因他想推開或襲擊現場人士,令人認為他想襲擊現場人士及衝擊警總、現場人士想制服他,屬合理武力。張全盤否認。
辯方再播放港台片段,謝振中在案發翌日出席電台節目就事件解畫,指當晚沒有警員假扮示威者,「我必須幫我同事澄清,佢只係返工當夜更」,又指曾通知同袍如不可行便不要回警總。辯方問張是否要高層幫忙澄清他並非衝擊警總,張指「片段佢冇指明係我,我唔知佢係咪講緊我」,並自言不是謝所言「當夜更」,而是受召喚回警總。
被指當日身處現場、任職地盤工的被告岑曉麟(25 歲)否認暴動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但承認一項未有依定歸押控罪。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