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佔中起黎宅外「擺位」

專案組佔中起黎宅外「擺位」

【本報訊】案中事主X透露屬於專案組,而這一組自2014年開始追訪黎智英,X昨日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每日都會到黎宅「擺位」,追蹤黎到不同的地方,包括出外用膳、報道黎求醫,至於會否跟蹤黎的子女上學,X指可能錯誤估計黎在車內而做過。

辯方開始盤問時,先向X確認《東方》設有「專案組」。X初時聽傳譯員譯為「特別小組」,兩度答「冇呢個名稱」,及後主控糾正譯法後,X才同意。

X確認,專案組會採訪何文田黎宅外的突發事件,跟隨黎智英前往不同地方,採訪黎午飯或晚飯約見別人、參加遊行示威等活動,及報道黎接觸知名人士,例如李柱銘。

辯方問是否恒常追蹤黎智英的去向,X反問:「有幾恒常?」接着稱當黎不在香港,就不會追蹤,因有其他職務。辯方遂問若黎在香港,是否日日追蹤,X又謂有時為了其他工作,無法抽調人手。辯方追問如沒有其他重要工作,是否每天監察黎的行蹤,X思忖:「每日監察……你再講多次?」終承認會每日監察,「我哋叫做擺位,係囉」。

或曾跟蹤黎子女上學

至於有否跟過黎智英的子女上學,X說:「有啲情況,如果我哋錯誤估計黎生喺架車度,咁會跟嘅。」辯方問有否跟往學校,X答:「我冇跟過,我唔知。」有關黎妻, X稱「我哋冇跟過」。

辯方問會否追蹤黎智英看醫生,X說:「佢入啲商業大廈囉,有啲商業大廈有診所嘅。」被問到是否知悉黎有時是去求醫,X稱沒親自追訪,謂「我哋冇可能入到診所㗎喎」,但他記得《東方日報》曾報道黎求醫。

辯方問,記者是否經常貼近拍攝黎智英,可能引致危險。X說大批記者同場時會貼近,若只有專案組則不會,他未見過發生危險。辯方引述2014年《東方》報道,內容指黎的座駕輾傷攝記,問是否危險事例,及記者有否遵守職業操守。X指情況是對記者危險,若記者阻礙黎出入便有違操守,但他不清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