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擬申請假釋 倘獲批最快明年1月出獄

梁天琦擬申請假釋 
倘獲批最快明年1月出獄

【本報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2018年因旺角騷亂案暴動罪成,判監六年。有網媒昨引述消息,指梁計劃申請俗稱「假釋」的監管下釋放計劃,希望提早出獄回復「自由身」,但據本報了解,梁未正式提出申請,如獲批最快明年1月提早出獄。

「香港01」昨引述消息指,至今已服約一半刑期的梁天琦計劃申請假釋,希望提早出獄,但要待監管下釋囚委員會審核,並向特首提出建議。

須由保安局長審議

梁為香港本土派核心,2016年參加立法會新東補選,但捲入同年的年初二旺角騷亂,兩年後被判暴動成,判監六年,至今服刑約32個月。一般情況下,囚犯若監禁期間行為良好可獲減刑,最多可減三分一刑期,即梁最快明年1月提早出獄。

據本報了解,梁天琦有申請假釋意向,曾向懲教署查詢,惟尚未正式提出申請,若申請獲批最快明年1月提早出獄。有指梁獄中行為良好,被認定有真誠悔意,曾探訪梁天琦人士向本報指,梁近期除家人及律師,已不接受其他人探訪,並指他早於去年已有申請假釋意向:「我嘅理解,係佢(梁天琦)想快啲出返嚟。」

不過,據悉由於早前曾有社運被捕人士在假釋期間重犯被捕,又或者離港,故負責審批假釋的監管下釋囚委員會,過去大半年幾乎沒再批出相關暴動罪假釋申請,而監管下釋囚委員會一年內一般有三次處理假釋申請機會,若梁近期提出申請,或於今年10月有結果。

根據法例,監管下釋囚委員會作出的建議均呈交保安局長審議,保安局長可行使由特首授予權力,作出包括提早釋放合資格囚犯等命令。

保安局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有關監管下釋放計劃及監管下釋囚委員會須考慮的因素,可參閱局方網上資料。至於由誰掌握個案最終決定權,局方僅照上述法例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