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各國近期皆針對內地科網企業,台灣經濟部指,9月3日起將禁止代理經銷大陸OTT TV(網絡電視)服務,以防範大陸網路平台違法來台,愛奇藝、騰訊包含在內。
台灣經濟部指由於OTT TV並非開放中資投資項目,在政治、社會、文化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之虞。當局指愛奇藝科技公司在民國105年(2016年)申請來台投資設立子公司,但經營的OTT TV業務並非開放予中國地區人民或公司來台投資的項目,其未獲經濟部核准,卻透過網路特性、在台違法落地。
台灣代理愛奇藝的歐銻銻娛樂公司回應,「關於今天的公告,目前仍屬於草案預告階段,尚無法預知未來正式公佈的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 因此無法回應。」
經濟部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2項,修正「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禁止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OTT TV及其中間從事相關商業服務給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禁止事項項目表修正後,預告期間為14天,會聽取各界意見與看法,預計9月1日期滿,9月3日實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