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毀法治】
【本報訊】自去年6月爆發反修例運動,多名市民因警暴受傷。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庭申請私人刑事檢控,控告交通警長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開槍射傷少年,獲裁判官林子勤受理發出檢控傳票,警長原定本月31日出庭應訊。惟律政司昨去信法庭,表明會接手案件並撤銷傳票,並申請豁免警長出庭。許智峯表示極之憤怒,斥律政司為包庇警隊無所不用其極,官官相衞,嚴重衝擊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我哋連用法治去拎返公義嘅權利都冇埋」。他考慮短期內提出司法覆核。
被告交通警長被控三張傳票,分別為罔顧他人安全而射擊、處理槍械方式相當可能危害他人,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案件原定本月31日答辯,被告須出庭應訊。惟律政司昨去信法院,表示在《裁判官條例》第14(3)條授權下介入及接手案件,為趕在答辯日前撤銷有關傳票,要求法庭將案提早至本月20日至28日之間聆訊,預料需時15分鐘。

提出私人檢控的許智峯明言極之憤怒,直斥律政司在沒提供任何理由和法理依據下決定撤控,做法不合程序,「按程序都要調查咗先,𠵱家一次過跳到終點!」他稱不少市民對本案抱很大期望,「贏定輸都好,起碼堂堂正正審一次先死心」,但律政司黑白不分,「擺明係人治,直頭唔使用法治做掩飾,唔理國際社會點睇」。
被告上周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判官林子勤受理本案決定,以及法庭裁定私人檢控違憲。許認為,律政司理應等候覆核結果才決定下一步行動,卻在此階段介入並撤控,更要求豁免被告出庭,相信是為避免被告出庭而使警隊尷尬。他又認為,本案影響警隊形象,政府為樹立全面管治、嚴厲操控的目標,出手打擊任何觸及其管治權威的事務 。
同樣是警察濫用武力的警暴受害人、遭射爆右眼接近失明的教師楊子俊,現正嘗試從民事程序向警方索償,他不諱言當初亦曾跟律師團隊商討,是否進行私人刑事檢控,但最後考慮難度太高等因素而放棄。對於律政司介入許案,他形容是「使橫手」,「其實就算民事追究到,佢哋(警方)要受嘅刑罰已經少好多,最多都係賠錢,唔會有刑事責任,遠遠達唔到警暴受害人嘅要求,而現時係刑事呢個方法都冇埋」。
楊批評,從近期不少涉及抗爭的案件可見,警員作供時屢被法官批評誠信有問題,卻從不見律政司有介入處理,「已經好明顯係想包庇警察,大家會覺得,執法同律政司打龍通,涉及影響警察用權力就唔挑戰得」。他又補充,他的案件在申請法援時被拒,法援署早前亦拒向荃灣開槍警索償批出法援,並指開槍是合適武力,「已經反映晒成個制度一直係偏幫警察。」
案中受槍傷的事主今年5月提堂,被控故意阻撓警員、企圖搶劫及企圖從羈押逃脫三罪。據了解,他事後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子彈打進其接近脊椎位置,由於右肝及右腎亦被傷及,故其右腎及部份肝臟已切除。
案件編號:ESS13467-1346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