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一(8月10日)大清早就被弄醒,手機彈出一個又一個同事傳來的訊息,說本報創辦人黎智英先生及多位壹傳媒/蘋果高層已被拘捕,警方還會到公司辦公室來個大規模搜查。收到消息後睡意全消,趕緊起床梳洗再換上日常工作的服飾,以免一旦警察登門被弄得手忙腳亂,狼狽不堪。等了一會家中的門鈴沒響,威權政府的手暫時未伸到自己頭上,於是決定盡快趕回公司了解情況,跟同事一起面對、見證警隊大軍史無前例的報館大搜查行動。
趕回公司,總算見識到威權政府的架勢。大樓附近的街道被警察、警車重重包圍,車子得過幾關才能進停車場。辦公大樓則成了「佔領區」,不管職員、記者、律師團隊都得在烈日下排隊,逐一由警員登記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身份證號碼、住址、職員證,然後在指定範圍等待,再由警員escort進大樓。進了大樓警方佈防刁斗森嚴,五步一崗十步一哨;每個樓梯通道都有全副武裝警員把守,非警務人員不能隨便通過或走動。此外,警方的封鎖線不斷擴大,同事不要說工作,行動也受到嚴格限制。簡而言之,警方把整座大樓的記者、編輯,職員都當成危險嫌犯、重犯,高度設防。
當本報總編輯及副社長據理力爭,要求弄清楚警方如何擴大封鎖範圍及有何理據時,在場警員忽然發難,高聲喝罵及撞碰他們之餘還威脅說要作出拘捕行動。換言之,只差一點點,8月10日大搜捕的名單就會加長。
當然,以警隊大權在握目空一切的氣燄再加上國安法難以制約的權力,他們要對《蘋果日報》或其他敢言媒體再來一次大搜查固然有可能。對專業及矢志維護新聞自由的記者來個大搜捕也不再是無法想像的事!畢竟在8月10日這一天以前,誰會想過警方會如此肆無忌憚對新聞媒體動手,視新聞自由如草芥。
事實上過去一星期香港新聞自由狀況倒退之快之嚴重即使最悲觀的人也無法預計。出動200多警力「佔領」搜查重要報館固然駭人聽聞,令社會、全球新聞界震驚及難以接受,大搜查以外警方還不忘在執行的細節上對傳媒「動手動腳」,在採訪安排上搞親疏有別、內外有別,讓一些他們認為「聽教聽話」的傳媒可以獲得較有利的採訪位置,還可以「皇恩浩蕩」得到採訪指揮官講話的機會,其他新聞傳媒包括國際知名通訊社如路透社、美聯社以至香港電台等則被擋在距離現場百米外的地方,不要說採訪,連現場發生甚麼事也看不到。
更可鄙的是,警隊高層對這種偏頗、不正常的安排沾沾自喜,一再強調有關做法旨在協助記者採訪及增加透明度,是促進採訪方便的新嘗試,發言人還明示暗示傳媒該對警方的安排感恩戴德。然而,這樣的篩選不但是在新聞界搞分化,更是對市民、國際民眾知情權的蔑視。要知道不同傳媒面向社會不同階層及意見的市民,報道的角度、立場各有取捨;只有開放讓不同傳媒採訪才能把事情的不同面向呈現,令本地及國際民眾更易看到真相。警隊刻意偏袒某些較「聽話」傳媒讓他們有優先採訪的機會,等同扼殺其他媒體受眾及不同意見市民知道現場真相的機會,這怎麼可能不損害新聞自由,怎麼可能提升透明度。其實,連特首及政府高層的記者會也斷然不會只讓聽話的傳媒進場採訪,香港警隊的做法反映他們自視比特首更重要,權勢更盛。
警隊對新聞自由的威脅、損害固然與日俱增,國安法帶來的白色恐怖、寒蟬效應同樣快速滲透社會各個角落及層面,傳媒則是首當其衝。就在上星期,港台方面以國安法新訂立需要更審慎為理由,把一個包括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訪問片段的新聞特輯下架,令觀眾無法再觀看。羅冠聰目前雖身在英國,但他既未被法庭定罪,所謂被警方通緝的消息也未有任何官方文件證實。港台有甚麼理由要把他的訪問片段下架,形同把他滅聲呢?而開了這個先例後,未來可能有更多抗爭者、被捕者的訪問片段被下架,甚至不會再被訪問,不能再在新聞媒體發聲。這不是在自我設限以至自閹嗎?當這樣的氛圍不斷擴散,基本法、國安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是土崩瓦解嗎?
盧峯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