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8月10日星期一,不少人終於意識到傳媒的危難。在香港電影,新聞工作者,卻往往只作為閒角:每當講到發生重大事故,例牌有班記者衝出來拎住相機扮影相,他們,只是為配合劇情而存在的佈景板。
撰文:月巴氏
香港電影裏第一個被深刻描寫的記者,可能是《投奔怒海》的芥川汐見——他是日本人,他採訪拍攝的場地,不是香港,而是越南。這名日本記者,獲官方安排到被越共統一後的越南,拍攝越南人幸福面貌,但芥川漸漸洞悉,鏡頭前的幸福只是一場戲,一場用來瞞騙世界的戲,他不願自己的相片被利用來成就這場騙局,他以身犯險,拍攝真實的越南。許鞍華這個由記者述說的故事,配合當年港人恐共情緒,近乎被一致裁定隱喻香港前途,芥川這個記者形象的塑造,反而被冷待。
1989年,終於出現了一齣以香港記者作主題的電影,《神行太保》。有錢仔楊家聰,不去接管爹哋盤生意,偏偏走去做記者,跑突發,最終揭發了一個商人的奸險真面目。今時今日重看,其實描寫淺薄,一開始就落入了一種片面的二元對立:爛身爛勢的記者代表正義/身光頸靚的商人代表邪惡——而又因為記者先天代表正義,他們的所有行為都一早被默許;但當看着楊家聰跟同事和編輯主任排除萬難,合力揭發邪惡商人的邪惡面目,又真的感到痛快。《神行太保》把記者,塑造成為了報道真相不惜挑戰權貴的草根英雄。有一點頗特別,電影裏幫權貴的除了市井爛仔,還有坐房的警隊高層。
楊家聰面對的權貴再邪惡,但至少,肉眼可辨,不像《A-1頭條》阿玲所面對的,從未現真身。由1989年到2004年,香港報業已歷經幾次大變遷大洗牌,坊間對記者及傳媒,也不再停留於過去那種流於天真的認知(甚至變得負面),但甚麼才是記者的職份?難講。當記者這個族類的職份已經難講,更難講的,是警隊。《A-1頭條》借一宗富家公子秘密女友離奇死亡的案件,描寫了一場傳媒警方的角力,到最後,真相似乎被報道了,但真正在背後使橫手的人,依然沒有曝光,被報道的所謂真相,根本不是事實之全部,連總編輯也心水清地說:這只是截至目前為止的真相。香港已不再是《神行太保》那個一廂情願的簡單年代,面對無形的權力體系,第四權的能力,很有限。
到了2016年,網媒年代,新聞的呈現方式,不只是採訪過後返公司鬥靚份稿砌版出菲林畀印廠等第二日以實體見街,還可以拍片可以用Infographic,但重點只得一個:快。而新聞,也不再是等事情發生,變成可以讓事情發生。《導火新聞線》放棄了過去那種記者VS權貴的套路,反而重新去問一個問題:傳媒的責任,是甚麼?
如果日後還有人想用傳媒來做創作題材,應該要探討:在香港,是否還存在新聞自由?傳媒是否必需讓自己符合別人釐定的可信任原則?但,還有人敢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