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疫情下在家工作成為港人寫照,卻導致家庭關係緊張;有律師表示,近期接獲的離婚諮詢增加兩至三成。
擅長打離婚官司、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古明慧表示,法庭於今年上半年因疫情關閉數月,導致離婚申請暫停,拖慢離婚程序,「現階段正在離婚的人就像上了船,但船又唔行得;即使原本安排了聆訊,亦要再排期,延遲三至五個月至年底才能審訊,大失預算」。她指有離婚夫婦為加快法律程序,選擇以私人財務審裁(Private Financial Adjudication)方式,處理有關財產分配之糾紛。
私人財務審裁是2015年推行的另類排解程序,雙方需要先簽署私人財務審裁協議書,包括同意以傳票方式共同向法庭提出申請;當法庭批准後,雙方便可安排進行私人財務審裁,「就好似商業糾紛仲裁,『審訊』過程是委任專業、有經驗或已退休之法官處理;整個過程跟一般法庭無異,過程亦要雙方大狀陳詞」。
古明慧指5月為客人處理本港首宗以私人財務審裁方式處理的個案,「5月頭審訊,7月已有裁決」;不過雙方亦要額外付費聘請法官、租用場地等。古明慧預期,未來會越來越多離婚夫婦選擇以此方式盡快處理財務糾紛。
除了財產分配,希望和解的離婚夫婦亦可透過私人財務糾紛(Private Financial Dispute Resolution)處理,雙方共同協商並選擇一位資深律師或退休法官、定立時間表解決糾紛,「法官會按雙方文件給予意見,目標是協助和解,最緊要是雙方對被委派的法官要有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