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部表示,因應「港版國安法」通過,經濟部研究修正陸資到台投資辦法審查標準,以更嚴謹的方式審查陸資,包括陸資超過三成持股比例的認定方式,改採逐層認定,即間接持股也會被認為為陸資,最快第四季就會拍板上路。
台灣經濟部跨部會討論,研擬修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重新思考陸資定義,以更嚴格標準來看待。經濟部官員表示,這次將有兩大修訂重點,第一是陸資持股超過三成的持股比例認定方式將改採「逐層認定」,例如過去陸資投資第三地甲公司持股為四成,再由甲公司間接投資台灣乙公司四成,依照過去計算,陸資僅有16%,不會被認定為陸資,但將來會先可能會先認定甲公司為陸資,乙公司也因為甲公司投資超過30%的門檻,也屬於陸資。
台灣經濟部指,第二是未來會更嚴格審查具有中國黨政軍色彩的投資案。官員也強調,未來修訂完成後,針對已取得投資許可的企業不會溯及既往,但若後續增資或股權變動,將適用新辦法。修正草案預計本周公佈,提供各界表達意見,最快第四季可拍板上路。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