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搜報館 警擅翻《壹週刊》新聞材料 內容或涉監督當權者 學者:有利益衝突

8.10搜報館 警擅翻《壹週刊》新聞材料 
內容或涉監督當權者 學者:有利益衝突

【本報訊】警方上周一以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為由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並大規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曾表示,不會搜查有新聞材料的採訪部,不過有片段力證警方說謊,警方不但多次翻閱《蘋果日報》記者筆記和文件,最新證據亦顯示,有警員翻閱《壹週刊》編採部文件和資料。有立法會議員狠批警方濫權,新聞系的學者更指,新聞材料或涉及監督當權者資料,警方翻閱有關資料涉及利益衝突。

警方上周一大舉搜查蘋果大樓時,從本報直播所見,警員曾多次翻閱《蘋果日報》記者辦公桌上的筆記及文件,本報再仔細翻閱當日警員搜查大樓的片段,原來《壹週刊》亦不能倖免。在《壹週刊》擔任娛樂記者的Amy,當日負責處理曾志偉妻子出殯新聞,故一早返回公司負責「收料」。她指當時警員亦有翻查《壹週刊》編採部的文件和資料,包括港聞組、娛樂組,直播片段拍攝到警員曾翻查娛樂組編輯的記事簿。

■警員上周一搜查《壹週刊》編採部門期間,曾到社長黃麗裳座位,並拍攝員工職銜名牌。《壹週刊》片段截圖

拍攝員工座位名牌

《壹週刊》社長黃麗裳指,警方當日搜查觸及《壹週刊》編採部門,「佢有去過財經組、亦都去過剪片嗰度,亦都去過我個位」。她指,直播影片顯示,警員曾揭過部份同事的記事簿和文件,亦有警員拍攝座位掛上有職銜的名牌,就連榮譽社長楊懷康的房間亦遭警員搜查,當日其枱頭放了一本《史記》,「楊懷康話都冇乜所謂啦,可能佢都唔識睇」。黃麗裳指,警員翻閱的筆記簿是新聞材料,暫時未收到報告有文件被警方取走,《壹週刊》管理層會與法律部商討下一步行動。

曾任職記者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警方手令範圍不涉及新聞材料,警員到《蘋果日報》、《壹週刊》編採部門翻閱文件、記事簿,明顯是濫權。她慨嘆難以制衡警方行動,「好似做乜都冇所謂,可以過到骨」。她認為,警方大規模搜查是想製造一個「直搗黃龍」畫面,威嚇壹傳媒的員工。

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新聞材料往往涉及敏感資料,例如是監督當權者的資料,亦可能是記者的消息來源,今次事件攸關公眾利益,「你(傳媒)去監督當權者,但當權者去搞你資料,呢個佢哋有利益衝突」。

譚惠珠:無損言論自由

■《壹週刊》娛樂組編輯的記事簿遭警員揭開查看。

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指,警方當日的行動只是純粹一個執法行動,「咁啱呢個係一個傳媒機構嘅老闆」。他強調無人能在法網之外,「你犯法,我唔理你係咩人,我哋都係要執法,唔會因為你係傳媒機構或者咩身份,我哋就可以例外,冇人可以喺法網之外」。

對於美國、日本對黎智英被捕表達關注,他不以為然:「講到尾都係攞嚟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並非美國的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並非時刻也要美國同意、開心、滿意才行動,「唔係你美國話要點做就點做,幾時輪到你隨便干涉我哋嘅內政?」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出席同一節目時也被問到,黎智英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等罪名被捕,她會否擔心國安法下言論自由受影響?她指,由所有消息看來,今次警方的行動與言論自由無關,反而涉及金錢方面的問題,「冇人走去冚咗佢,或者唔畀佢賣報紙」,有關人士亦有繼續表達對事件的看法,故認為沒有影響言論自由,事件亦與言論自由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