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第四權(楊健興)

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第四權(楊健興)

2020年8月10日是香港傳媒黑暗的一天、新聞工作者心情沉重的一日。大清早,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家中被捕,他被指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內勾結外國勢力罪名;約10時,警方派出200多名警員到位於將軍澳的壹傳媒大樓搜查,警員擠得大堂及旁邊幾十級樓梯水洩不通,穿背心探員在樓層內穿插,翻看員工桌上物件,警員在通道用膠帶封鎖部份範圍。一家傳媒機構編採部門似被國安隊伍接管,令新聞工作者和市民都不敢相信,心裏在問:這是香港嗎?

軍警搜查報館、拘捕老總、記者,在第三世界、沒有新聞自由、只有強權的國家並非罕見,極權政府為求打壓媒體,不理會有損國際形象,令國民蒙羞;有西方國家政府近年亦曾就涉及內部極敏感資料報道,搜查相關傳媒機構,引起當地媒體工作者強烈反應,亦要付出民意代價,搜查行動有所顧忌。任何文明先進社會,掌公權力的政府必須明白,權越大,越須受到制約,自己行使時要自我制約。傳媒作為第四權,肩負監察政府、揭露濫權和不公義行為之責,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新聞自由,提供有利環境,令傳媒發揮第四權角色。

警方周一派出大批警員高姿態大軍壓境式搜查壹傳媒編採部門,作出惡劣示範,通過國安法及相關的執行細節,警方擁有近乎無限制的權力,權力亢奮,忘記了要制約。壹傳媒被視為頭號打擊對象,長期與中共、林鄭班子對着幹、最頑強,國安法對傳媒的第一刀,一如所料,劈落黎智英及他們高層團隊,甚至牽連他兩個兒子,大有當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說「殺無赦」的氣勢。警員在大樓內如入無人之境,隨意以藍白膠帶封鎖地方,對新聞工作者和機構無情踐踏。自去年6月以來反修例運動以來,林鄭管治失敗,只能靠3萬警力維持局面,以致警隊有恃無恐,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一句代警方就行動致歉,即被警察工會斥責「他憑咩代表警隊?」過去警隊仍有點克制,今天已不再有顧忌,對傳媒也不例外。

港版國安法實施,警隊成立國安部門,中央政府授予更大權力對付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分子。權力越大越令人亢奮,搜查壹傳媒編採間一幕,對一直生活在中國一個相對自由土地上的新聞工作者和港人,只能以恐怖兩字形容,香港亦加速走向警察城市、白色恐怖統治模式。

警隊成為政權控制市民工具下,與傳媒監察角色衝突變得更尖銳,包括警方視為「友好」的媒體,也曾在不公開會面時表達對前線人員行動時言行的不滿,但在「止暴制亂」目標下,對一切警員違法違規行為,管理層也只會說,「不理想」、「有改進空間」。政府及警方高層一直漠視警員執法問題,反而不斷將執法遇到的問題歸咎媒體,甚至認為媒體有搞事分子,親中建制圈子內更充滿陰謀論。

北京《環球時報》日前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蘋果日報》並非普通的、對政府持批評態度的媒體,而是一種和內外政治勢力關係密切、並積極參與港內各種政治鬥爭的政治力量。《大公報》在周二同樣引述劉兆佳,將壹傳媒定性為「有政治立場組織」。搜查壹傳媒行動當日警方「試行」的傳媒分類做法,給予以往較「合作」、「持平」的媒體「着數」,方便採訪,背後的思維正是要傳媒放棄監察角色,轉為合作單位,配合警方工作,從政府和建制派角度看,壹傳媒已並非傳媒,自然成為第一擊目標。

「聽話有着數」規則侮辱記者

國安法實施個半月,選中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為第一個大拘捕、大搜查的目標,大樓內滿佈警員,只容許15位被揀選的記者在封鎖區內採訪,幾十個本地、外媒記者只能在100多米外遙望,警方以國安法、警權全日示範踐踏新聞自由,任意改變記者採訪原則,視公平公正原則如無物,公然訂下「聽話有着數」規則,侮辱所有具獨立思考的新聞工作者,港人不敢相信所見所聞,有權者肆無忌憚,無權者只能忍氣吞聲?

過去10多個月,面對警暴苛政,港人學懂弱者並非沒有力量,每天在學習,be water,鬥長命。周二凌晨,旺角出現人龍買《蘋果日報》,「買咗未」成為當日全城熱話,不但報紙,也包括壹傳媒股票,港人以買報紙、買股票,向政權打壓不同聲音說不。有網民笑說,港人真黐線,也真黐得可愛、有紋有路!


楊健興

香港記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