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兩年前起調查耶魯大學收生制度涉種族歧視的爭議後,前天宣佈調查結果,指耶魯在多個錄取本科生程序都考慮到申請人的種族,偏向較易取錄非裔和拉丁美裔學生,歧視了亞裔和白人學生,有違《民權法》。當局揚言若校方不採取補救措施會狀告學校。
美國亞裔教育聯盟為首的多個亞裔組織投訴耶魯大學收生違反《民權法》後,司法部前年展開調查,發現耶魯每年作出本科生取錄決定時,申請人的種族成了學校的「決定性」考慮因素。為大部份申請人來說,比起擁有相同學術表現的美國非裔生,亞裔和白人學生獲錄取的機會是他們的四分一至十分一。司法部指,「耶魯每年基於種族拒絕大量亞裔和白人申請人。如他們非來自該種族背景,就會獲錄取」。
美國最高法院曾經裁定,大學收生時有權考慮申請人的種族。不過,司法部認為,種族「只可在有限度的情況下,作為多個考慮因素之一」,而根據調查,耶魯絕非僅僅把種族看成「有限度的」考慮因素,「而是在多個取錄步驟中」皆考慮到種族。
司法部指,2000年至2017年期間,獲耶魯取錄的亞裔學生比例,低於亞裔申請者佔整體申請人的比例,白人也同樣;而非裔和拉美學生就成為「更可取的種族群體」,相比其申請人數目,他們能獲取錄的機會較大。
以耶魯大學2023年畢業的那一屆本科生來說,自我認同為亞裔的學生佔26%,認同為白人的佔49.3%,而11.8%和15%則分別認同為非裔和拉丁美裔、3%為美國原住民,9.5%為國際留學生。不少大學會採取「平權措施」藉着優待某些長期面臨不公的種族群體,以解決結構性歧視問題,但司法部的舉動或會影響此做法。
對於司法部要求耶魯兩周內同意來年收生時不再以膚色、種族和國籍為收生條件,耶魯大學校長薩洛韋伊(Peter Salovey)前天向學校成員發信指,司法部的指控沒有事實根據,學校不會因此改變收生政策,「因為司法部實行的標準與現行的法律不相符」。校方也形容,調查的判定「沒有意義」,強調耶魯以現行收生機制為傲,收生時會考慮全面因素,包括申請人的學術表現、領袖經驗和背景等。
法新社/路透社/美國《華爾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