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陳慧芳涉美錢債案

南豐陳慧芳涉美錢債案

【本報訊】南豐集團已故創辦人陳廷驊長女陳慧芳,並無捲入母親與胞妹陳慧慧就父親的爭產案;惟她牽涉亡父於美國成立的公司錢債案,早於2009年被入稟美國加州法院,追討3,000萬美元貸款。被指借錢不還的陳慧芳,向美國法院聲言該筆用以購買「雙熊牧場」的貸款,其實是父親給她的餽贈,但美國法院認為其證供前言不對後語,非可信證人,早前裁定不接納她這個答辯理由。

原告為陳廷驊在美國擁有的Rostack Investments Inc.(Rostack),被告是陳慧芳。本案源於1995年陳慧芳向Rostack借下一筆3,000萬美元貸款,用以購買一個位於美國猶他州佔地36,000英畝的「雙熊牧場」。根據陳慧芳簽下的借據,她每年要支付10%利息,並須於2010年7月5日前本利還清。惟Rostack指陳慧芳自2007年起便停止還款。

稱父親餽贈 毋須還款

美國加洲法院於上月頒下判詞,指陳慧芳在誓章中聲稱其父早於2005年2月8日,曾當住她和妹妹陳慧慧面前,親筆寫下字條「慧芳取了3,400萬美元」,承諾將「雙熊牧場」的貸款送贈予她,故她毋須還款。陳慧芳曾出庭作供,但法院認為她並非可信證人,口供與誓章之間出現矛盾,其父沒明言將貸款送贈或放棄利息。法院最終裁定,陳慧芳有關父親將「雙熊牧場」的貸款送給她的答辯並不成立。據悉,陳慧芳會就今次判決計劃上訴。本報就案件向陳慧芳查詢,惟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