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追討警毀手機 反對高院審

記者追討警毀手機 反對高院審

【本報訊】理大學生記者去年11月黎明行動拍攝警方驅散人群,有警員不滿他緊貼,警告噴胡椒噴霧,隨即有警員從後發射胡椒球,射爛他的手機。學生記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長鄭若驊追討788元手機維修費用。案件昨再訊時,律政司欲將案件移交高院處理。理大生表明反對:「幾百蚊申索都要上高院,要幾萬蚊訟費不符比例」。

指訟費與索償數百元不合比例


律政司代表昨向法庭確認,有意申請將案件移交高院處理,要求審裁處暫不處理律政司早前提出駁回申索的申請。申索人陳斐揚明言反對,指高院數萬元訟費跟數百元索償不合比例,並指上周六才收到信件,要求押後案件待他回覆。

署理主任審裁官葉樹培將案押後至10月21日,讓律政司以書面遞交申請移交審訊地點的理據,及讓申索人回應。據了解,律政司基於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爭議,申請將案移交至高院詳細進一步辯論。

申索人早前接受訪問時指,11.11晚上警方於豉油街附近拘捕一名途人,當時為理大記者的他與其他記者緊隨拍攝,惟警員驅散群眾,記者惟有緊貼警方防線拍攝。其後一名警員發出警告:「唔好再跟住我啦,如果唔係就噴胡椒噴霧。」陳自言隨即後退,惟突被站於後方的警員從後發射胡椒球。
案件編號:SCTC0502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