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角去年8月有「福建幫」與市民衝突,現任區議員仇栩欣及助理晚上在北角直播,其間遭警截停。兩人被指推警員心口,各就一項襲警罪受審。裁判官何俊堯昨裁決,指兩警供詞不盡不實,砌詞狡辯,以「大話冚大話」,影片所見與警員供詞不同,警員所述「好似另一個平行時空」,認為兩警非正當執行職務,裁定仇與助理罪脫兼得訟費。何官關注警員對仇施以不恰當武力,要求控方記錄在案。
被告仇栩欣(23歲)及男助理勞澤乾(23歲),被控於去年8月11日在北角英皇道僑冠大廈外襲擊警員許景耀。仇脫罪後表示,她本是被誣告,罪脫還她清白,不會感到特別慶幸,希望大家關注其他在囚手足。至於會否就警方的不當武力提出私人檢控,她稱需與律師商討。
控方傳召聲稱遇襲警員許景耀及其上司高線督察林景年作供。何官裁決時指出,庭上播出仇facebook直播影片及其他傳媒片段,片段只拍攝到事件前因及被制服過程,拍攝不到襲擊過程,故本案主要依賴兩名警員證供。
但何官直斥兩警供詞與涉案片段不符,兩警員稱聽到有福建街坊以粗口指罵兩被告,但片段顯示現場沒有出現衝突場面,兩警員「好似形容緊另一個平行時空」,片段中根本沒有勸喻場面。何官直指兩警供詞不合情理,不但沒有阻止可能會挑起衝突的一方,反而要求沒做不恰當行為的兩名被告離開。
斥警作供態度輕佻
何官並指兩警供詞不合邏輯、不盡不實,作供時態度輕佻,或採取推搪態度,被問及關鍵問題時答非所問,經常顧左右而言他,認為兩人砌詞狡辯,以「大話冚大話」,裁定兩人實非誠實可靠,不接納兩人證供。
此外,報稱遇襲的警員許景耀用膝跪壓仇,仇不斷呼喊,許卻再用手箍仇的頸部,將她帶至牆邊。何官認為許對仇的粗暴行為絕無必要,而根據影片而得出的唯一合理推斷,是兩名警員發現被告偷拍,為制止被告拍攝而撥開仇的電話,裁定兩人非正當執行職務,被告的襲警罪脫。
兩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不作供,何官作出裁決。辯方提出訟費申請,控方不反對。何官在聆訊尾聲時明言,法庭關注到警員對仇使用不當武力,雖無權向有關當局下令,但將此記錄在案。
案件編號:ESCC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