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聯盟損貨櫃碼頭競爭

海港聯盟損貨櫃碼頭競爭

【本報訊】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由四個貨櫃營運商組成的「香港海港聯盟」,指聯盟在葵青貨櫃碼頭部份營運有潛在反競爭效果,不符《競爭條例》有關經濟效率豁除的要求。聯盟向競委會提出設個別收費上限等五項建議承諾,以釋疑慮,競委會就相關建議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至8月26日。

營運商提五建議承諾釋疑

香港貨櫃碼頭有五個營運商,其中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現代貨箱碼頭、中遠國際貨櫃碼頭(香港)及亞洲貨櫃碼頭去年初組成香港海港聯盟,只有 Goodman DP World Hong Kong Limited(DP World)非聯盟成員。聯盟共同營運八個碼頭23個泊位,包括規劃及編配泊位;商業協調如定價、顧客編配有共同方式;財務協調如分攤營運損益。

競委會調查發現,地理位置或海關程序等因素,在區內其他港口未改善運作程序下,使用葵青的航運公司不大可能有其他替代選擇;聯盟在市場佔有率2018年超過九成,唯一競爭對手的DP World不足以成為替代,市場上亦欠缺其他供應商取代。聯盟可能會提高收費或降低服務水平,損害航運公司利益。

聯盟提出五項建議承諾,包括航運公司處理門戶港貨物的服務收費不會高於2019年4月1日聯盟實施合作前的水平、向其他顧客提供處理門戶港貨物服務時設定收費上限、維持與DP World的互惠服務安排等,以釋疑慮,建議承諾有效期最長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