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不走DQ四子 梁美芬:好自為之

踢不走DQ四子 梁美芬:好自為之

【本報訊】人大常委容許全體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包括被DQ參選新一屆立法會選舉資格的四名民主派議員,未有一如左派人士所說將四人踢走,令部份人感不是味兒。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梁美芬說,中央容許被DQ人士可以留任「都係(給予)個機會」,認為相關議員要「好自為之」。

本身亦為立會議員的梁美芬在電台節目力撐人大決定在憲制、現實兩方面取得平衡,相信不會被司法覆核,又指香港正處水深火熱,立會有需要即時開會。對於人大常委決定與《基本法》條文有矛盾,梁指人大常委並非釋法,加上難言百分百在一年內處理好疫情,故列明延任不少於一年,至於被DQ民主派人士可留任,梁認為是中央對DQ的民主派議員「都係(給予)個機會」,認為議員要「好自為之」。

葉國謙:最少震盪

曾倡議不包括DQ 4設立限權「看守議會」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昨於電台節目稱,人大常委會決定按實際情況而作,是最少的震盪。

他又認同被取消參選資格現任議員可以過渡,因目前人大決定為整個議會過渡,被DQ者僅是不准參選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唔會出現新議會,咁嘅情況唔係第七屆」,否則因佔中案罪成被判刑超過3個月的公民黨陳淑莊及社福界議員邵家臻都要處理;若有議員認為有關議員有違法律要求不適宜留任,可按《基本法》79條規定處理其議員資格,即經在席三分二議員通過,解除有關議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