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平安夜網民發起各區「和你shop」,有近200名防暴警與便衣警於沙田百步梯和新城市廣場外截查市民。一名38歲女子涉嫌管有一支雷射筆,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天再訊。辯方指,昨日收到律政司回覆拒絕以守行為方式處理,冀押後案件以待與對方進一步商討。另外,有兩宗涉及管有索帶以及無牌手提傳聲器的案件,律政司則同意撤控,改以守行為方式處理。
被告黃馨被控於去年12月24日,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大會堂附近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管有索帶 兩青年自簽
辯方表示過往都有同類案件以類似手法處理,案件終押後至9月11日再訊。
此外,被告鄭嘉俊(26歲)及關子康(19歲)於去年10月27日旺角抗警暴示威當晚,被指管有索帶等,被票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兩人昨獲控方同意撤控,各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結案,另須支付300元堂費。冷氣學徒林嘉寶(20歲),則被指當日在旺角彌敦道迅華大廈外無牌管有一部手提無線傳聲器,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他獲控方同意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撤銷控罪。
案件編號:STCC18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