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於今年4月因應肺炎肆虐,宣佈酒吧停業兩周,惟其間尖沙嘴有樓上酒吧被揭發閉門賣酒。兩名酒吧負責人早前否認違反禁酒令受審,裁判官覃有方昨裁定兩人罪成,指他們明知故犯,抱着「博一博」的心態,行為危害公共衞生且沒悔意,下令各判監九星期,但批准他們各以3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酒吧董事林鉑泓(41歲)及營業牌照持有者兼酒吧經理吳騰(49歲)被指於今年4月10日在金馬倫中心3樓Virgo酒吧犯案。
辯稱對限酒令不知情
辯方辯稱,涉案處所的名字是「bar and restaurant」,不可能因酒吧部份不能營業,而一併關閉餐廳部份。惟覃官不同意,指該處所的主要業務是賣酒,受相關法例規管。對於辯方稱兩被告對限酒令不知情,覃官亦不接納,因次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上年6月啲暴徒又搞事,生意已經好差,業主又唔肯減租,加埋疫情下生意難做,冇糧出,手停口停。」可見她知悉法例。
辯方求情指,兩被告因不了解法例,加上面對經營困難,才會冒險犯案,事件沒對公眾衞生構成風險,冀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服告再判刑。惟覃官認為兩人明知故犯,沒有盡好防止疫情蔓延的本份,最終判兩人各監禁九星期。
案件編號:KCCC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