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今年元旦腰斬民陣遊行後,出動水炮車在灣仔及銅鑼灣一帶清場,一名17歲男學生向水炮車尾掟磚,旋即被警員制服,搜出𠝹刀、鎚仔及易燃劑等。男生昨認罪,控方指水炮車有8厘米凹痕,要求被告賠償9,900元維修費。
現已18歲的被告陳業云承認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先索取感化官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更生中心等報告,押後至8月25日判刑,被告須還柙。被告承認損壞水炮車及管有一個載有210毫升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及19克蔗糖的有機混合物的膠樽、一把𠝹刀、一個打火機及一個鎚。控方指水炮車有8厘米凹痕。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一時衝動才拾起磚頭,其行為雖嚴重,惟事件中無人受傷;又指被告並非易燃液體的製造者,是別人交給他。
案件編號:ESCC30、6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