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媒自去年採訪反送中運動不時遭警方標籤為「假記者」,警方想盡方法篩選、控制記者採訪,昨日又推出新篩選手段,以「視乎本地知名度、規模比較大、以及在過往警方行動中沒有造成阻礙」等條件,將部份傳媒踢出採訪區。事實上,自反送中運動起,警方已想盡方法限制網媒工作,早前更以網媒記者不是全職受薪為藉口檢控違反限聚令。有資深傳媒學者形容警方手法瘋狂,日後一些曾對警方作不利報道的傳媒,恐將失去採訪機會。
香港沒有官方登記記者制度,網媒派記者採訪,一般由機構發出採訪證;記協的證件只是會員證,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人士取得正式會員資格後便可申請。記協的證件並非「官方證」,去年反送中運動中,不少網媒、大學學生報也加入採訪,但屢遭警方針對性截查,更質疑他們是「假記者」抹黑警方,警方更一度想以自行發採訪證方式篩選記者採訪,但即時遭記協及民主派議員反對。
「所謂標準係警方觀感」
到今年7.21恐襲一周年,警方又有新招篩選記者。當日警方囤兵於元朗YOHO MALL,對十多名身穿螢光衣的記者包圍搜身,在場警員拿出一張「名單」,稱實時新聞、香港學生媒體等網媒記者的機構名不在「名單」上,沒有報刊註冊,又指他們的工作是義務,不是全職受薪,違反限聚令。
上月以有沒有報刊註冊、是否全職受薪作「傳媒」定義,到昨日又變成以傳媒知名度、規模及「在過往警方行動中沒有造成阻礙」界定。如此搬龍門針對記者,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批評,警方所謂的標準「完全係跟佢觀感」,明顯只要警方認為傳媒報道「對佢不利」,便阻礙其採訪,結果《鏗鏘集》、《頭條新聞》被「入晒數」在港台身上,但杜反問:「港台新聞有咩得罪你?」若按警方現時標準,立場新聞、香港獨立媒體和港台將來不會再有機會採訪設有封鎖線的場合,「基本上係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