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質疑國安法損人權

聯合國質疑國安法損人權

【本報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上月審視香港及澳門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的狀況後,針對香港人權狀況發表議題清單(List of Issues),就多個範疇包括港版國安法如何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取消選舉參選人及民選議員資格有何準則、以及集會屢遭反對及參與者被大規模檢控等,提出疑問,要求港府回應。

促交代DQ參選人標準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接受本報查詢時指,上述議題清單是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召開進行審議前,向港府提出的問題,「當聯合國嘅專家都對香港政府過去做法有質疑時,港府係有責任交代;如果港府畀唔到有說服力嘅答案,就會引證到香港人權狀況的確出現惡化情況,政府真係做咗侵犯人權嘅行為」。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日前發表的議題清單中,要求港府解釋香港和中國如何確保人大釋法不會損害香港和中國在《公約》下的責任,尤其為何人大釋法會與法治的原則沒有衝突,並要求港府解釋當人大釋法有違《公約》時,香港和中國會如何處理,包括會如何成立一個有足夠權力獨立的人權組織,確保《公約》保障的人權得以落實。

該清單又要求港府交代《公約》與港版國安法的關係,包括港府有否採取措施,確保國安法的引用和執行不會有違《公約》內容,要求港府提供「分裂國家」、「顛覆」和「恐怖活動」的具體定義,同時交代為何特首有權直接委任審查國安法案件的法官,以及政府曾作過甚麼努力確保今次立法過程透明,以及確保中國曾考慮香港人的意見。

該清單同時敦促港府解釋為何透過濫用限聚令,令香港人因怕被檢控而不再參與和平示威活動,亦要求政府提供警方4月拘捕15名知名民主派人士時的詳細資料,並關注香港落實普選的進展,要求政府交代取消參選人資格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