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權視乎知名度 泛民轟侮辱

採訪權視乎知名度 泛民轟侮辱

【本報訊】 壹傳媒總部遭200警員封鎖搜查,總部外採訪的傳媒同樣遭警方篩選,阻個別傳媒採訪,有關做法觸發傳媒工作者憤怒。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出聯合聲明,批評李桂華在壹傳媒大樓外見記者時,警方只批准一部份記者採訪,警方當時稱傳媒可否採訪須「視乎本地知名度、規模比較大,以及在過往警方行動中沒有造成阻礙」,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斥警方此舉極之荒謬,公然審查及侮辱傳媒,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除強烈譴責,亦要求警方清楚交代此舉是否成為新規定。

香港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等八個傳媒工會和組織昨午發表聯合聲明,對警方篩選傳媒深感憤怒,嚴重踐踏新聞自由。被拒絕採訪的香港電台質問警方是有「黑名單」篩選傳媒,民主派全體立會議員也對警方做法強烈譴責,並要求警方清楚交代有關安排是否成為警隊新規定。

質疑警設黑名單

八個傳媒組織在聯合聲明指,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簡介案件期間,部份媒體一度遭拒絕進入採訪區,八個組織批評警察公共關係科有關做法與篩選傳媒無異,嚴重踐踏新聞自由。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批評警方「假國安法之名,行窒礙新聞自由之實」,表示深感憤怒。

港台工會抗議警方今次行動「擺明車馬」篩選傳媒,質疑警方是否已備有「黑名單」,警方阻礙新聞採訪,不符合《基本法》27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新聞、出版自由」。工會認為以公權力過濾新聞機構乃打壓多元之舉,實際上破壞新聞自由,並要求警方交代昨日早上拒絕港台進入「採訪區」的理據。